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5年春季教師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現(xiàn)將保山市教育局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教師資格的范圍和條件
(一)認定范圍
根據教師資格種類和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權限,申請人可向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須有人事檔案關系)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應屆畢業(yè)生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1.保山市教育局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2.縣(區(qū))級教育局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2.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教育類的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學歷為不合格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教育類的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學歷為不合格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含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茖W?;蚱渌髮W??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中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3.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母語非漢語的少數民族人員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地區(qū)的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暫可放寬到三級甲等。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二、教師資格認定網絡申報的具體事項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4月16日至5月11日期間每個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系統(tǒng)不開放。
(二)網上報名操作流程
1.網絡申報入口
(1)參加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課程考試,并已取得合格證的申請人,請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為:http://www.jszg.edu.cn),進入“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點擊“注冊”進入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tǒng)后,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人相關信息,并于選擇的教育局所規(guī)定的網絡申報時間內提交信息。
(2)參加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并已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請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為:http://www.jszg.edu.cn),進入“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點擊“注冊”進入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tǒng)后,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人相關信息,并于選擇的教育局所規(guī)定的網絡申報時間內提交信息。
2.網報注意事項
(1)核對所填報名信息。
(2)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
(3)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將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請正確填寫申請人電子郵箱,以便用于密碼找回。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及現(xiàn)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4)自行打印“報名號及現(xiàn)場確認信息”、“申請表”,并下載“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如實填寫并打印。
(5)網上報名所用電子照片須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格式為jpg格式(例如:zhaopian.jpg),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KB,照片必須清晰、完整。
(6)報名結束后,請點擊“退出”按鈕來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網絡申報時間結束之前,申請人可以登錄網上申報系統(tǒng)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
(7)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和“中國教師資格網”(
(8)必須在2015年4月16日至5月11日通過網絡提交申報的相關信息(包括上傳個人證件照),申報網站將于2015年5月11日18:00時關閉,網站關閉后將不能再提交申報信息;未經“中國教師資格網”提交個人信息的申報人員不能進行現(xiàn)場確認,也不能認定教師資格。
(三)現(xiàn)場確認事項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
2015年5月4日至5月14日(正常上班時間)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
(1)保山中專學校、保山一中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確認點設在保山市教育局人事科。
(2)保山學院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的確認點設在保山學院學生處。
(3)其他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確認點設在戶籍所在地或任教學校(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區(qū))教育局。
(4)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請查看各縣(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3.現(xiàn)場確認需攜帶的資料
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⑵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⑷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⑹思想品德情況的鑒定或者證明材料;
⑺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的申請人,參加全省教師資格課程考試的需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的需提供“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的申請人需提供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完整成績單和教育實習鑒定表的原件和復印件;
⑻辦證照片(與網絡申報電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紙質照片一張)。
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非師范專業(yè)考生將由市、縣(區(qū))教育局組織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在現(xiàn)場信息確認后另行通知。
四、教師資格認定收費標準
根據《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價收費[2013]96號)的有關規(guī)定,非師范專業(yè)考生教師資格認定收費標準為: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每人每次180元。
五、聯(lián)系電話
保山市教育局人事科:0875-2122926
隆陽區(qū)教育局人事股:0875-2160711
施甸縣教育局人事股:0875-8126705
騰沖縣教育局人事股:0875-5137214
龍陵縣教育局人事股:0875-6123414
昌寧縣教育局人事股:0875-7130263
保山學院學生處:0875-3115886
特此公告
保山市教育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