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2010年參加省公考的時候考了第三,后來畢業(yè)便參加工作,換了手機(jī)號,到了十月份才在郵箱中看到一個通知,通知我去遞交材料審核,但我已經(jīng)錯過了,這算是放棄面試沒有提出申請嗎?還有報考的資格嗎?
回復(fù):沒有參加資格復(fù)審,不視為違紀(jì),可以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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