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wǎng)網(wǎng)校上線了!
網(wǎng)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mào)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wǎng)絡培訓輔導。
根據(jù)《自治區(qū)紀委監(jiān)察廳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現(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一)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5年4 月17 日10:00時—4月18日18:00時(北京時間,下同)。為避免同一時間人員過于集中,請應聘人員根據(jù)附表中報名序號按如下時間前往:
1.培訓中心管理員(02號崗位):報名序號為1-200的應聘人員請于4 月17 日10:00時14:00時前往;報名序號為200-400的應聘人員請于4 月17 日14:00時18:00時前往;報名序號為400-600的應聘人員請于4 月18 日10:00時14:00時前往;報名序號為600之后的應聘人員請于4 月18日14:00時18:00時前往。
2.信息中心網(wǎng)站編輯(04號崗位):報名序號為1-200的應聘人員請于4 月17 日前往;報名序號為200之后的應聘人員請于4 月18 日前往。
3.其余4個崗位應聘人員請于4 月17 日前往。
外地應聘人員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以上規(guī)定的時間段前往進行資格復審的,請于4 月17 日19:00前與自治區(qū)紀委監(jiān)察廳報名咨詢電話聯(lián)系(后附)。未能在規(guī)定日期內(nèi)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資格復審地點:自治區(qū)黨委黨校學術交流中心一樓大廳(地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qū)西后街65號)
二、資格復審人員須帶材料
(一)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下同)、畢業(yè)證、學位證,取得的相關職稱證、資格證,以及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以上均攜帶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證件照片2張(藍底)。
(二)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須攜帶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關于其身份、工作經(jīng)歷、工作年限、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符合以下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其中第二項無需提供證明,提供身份證即可)。符合多項條件者,不累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
2.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應聘人員。
3.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
三、其它事項
(一)資格復審須由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前往,通過資格復審人員,方可辦理準考證。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不能如實提供資格復審相關材料的,或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弄虛作假的、提供偽造報名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其報名、考試及聘用資格。
(三)資格初審未通過人員原因主要有:
1.2015年4月之后畢業(yè)、尚未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證和學位證人員;
2.未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人員;
3.大專及以下學歷人員;
4.報考人員專業(yè)與報考崗位不符;
5.其它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條件和要求的情況。
以上如有疑問,請與自治區(qū)紀委監(jiān)察廳報名咨詢電話聯(lián)系:0991-2391455、2391740
附件:《自治區(qū)紀委監(jiān)察廳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
附件名單詳情請查詢:http://www.xjrs.gov.cn/fwdh/sydwrsgl/sydwzp/201504/t8a4ac7024cbf7e97014cc0205663002c.html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