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2015年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749 次 日期:2015-04-24 17: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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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重慶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創(chuàng)建于1965年,是市教委主管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屬國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職業(yè)院校”之一。為進一步優(yōu)化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方針,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8名(詳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服從安排并適應報考崗位要求。

(二)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年齡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其中,具有副高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或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招考實訓教師崗位有10年及以上相關行業(yè)企業(yè)工作經歷者,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年齡可適度放寬;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四)身體條件符合崗位要求,達到聘用體檢標準。

(五)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它具體條件(詳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網上報名

符合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者請點擊學校人力資源處人才招聘欄處鏈接(重慶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管理機構→人力資源處→人才招聘。請自行注冊并且登陸報名、根據崗位需要上傳附件、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多填無效)。應聘人員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情況,填報內容如有虛假、隱瞞,取消其報考資格。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5月10日17:00(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者可不受此時間限制)

報名網址:http://www.cqcet.com/Department/RSC/rczp/

2、資格復審

學校按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者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復審通過,進入考試考核環(huán)節(jié)。請關注學校人力資源處網頁信息更新。

符合參加資格復審條件的人員須按招聘崗位所提及的相關證書及有效證件,包括:①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最后學歷及學位證書(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出具學生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聘書;②各種榮譽證書或教學、科研等獲獎證書;③近三年來在本學科重要期刊公開發(fā)表的或被SCI、EI、CSSCI、人大復印資料、新華文摘全文收錄的學術論文以及檢索收錄證明,所承擔、參與的項目合同書等證明材料;④其他證明材料(包含報名崗位所需要的中共黨員證明材料、研究生期間獎學金證明材料,校級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可用養(yǎng)老保險、合同等佐證])。

聯(lián)系電話:023-65928102

聯(lián) 系 人:鄭老師

(二)考試考核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級職稱者不參加公開招聘程序,進行考核招聘。由各學院主要負責人和相關專業(yè)教師、學校人事考核專家?guī)斐蓡T、教務處和組織人事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負責進行專業(yè)考核工作;分值100分。

總成績=考核成績

其他崗位人員按下列程序進行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分為初試、面試。

1、初試

應聘者在初試環(huán)節(jié)根據報考崗位參加1至2門科目的測試,每門科目分值100分。測試根據崗位不同,采取筆試、講課、說課、答辯、實際操作、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試講、能力(技能)測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標準,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具體測試方式、時間、地點于測試前在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另行通知(各招聘崗位按照1:3的開考比例開考,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如未達開考比例而取消考試的崗位,請報考人員按照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通知要求帶上繳費票據,到指定地點辦理退費手續(xù)。

2、面試

面試人員根據擬招聘崗位名額1:2的比例,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分值100分,內容為自我介紹、隨機題庫回答、評委提問考生回答等,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以及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huán)境適應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tài)度等。面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標準,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方式、時間、地點于面試前在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另行通知。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初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zhí))業(yè)資格、專業(yè)科目成績高者優(yōu)先)。體檢由學校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規(guī)定,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2〕149號)規(guī)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tǒng)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疾煲院蟓h(huán)節(jié)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信息可登錄學校網站人力資源處查詢。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學校人力資源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崗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學校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重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審批,完善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其中,屬應屆畢業(yè)生的,應及時簽訂三方就業(yè)意向協(xié)議書,待畢業(yè)報到后再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簽訂三方就業(yè)意向協(xié)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最后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布后的30個工作日內。30個工作日內未按規(guī)定完成相關手續(xù)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公示后按規(guī)定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的人員,由學校與其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xù)。按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確立人事關系。經審批同意的人員,學校與之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xù)。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人事關系。

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最遲須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應聘條件的規(guī)定學歷、學位證書,并在就業(yè)協(xié)議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國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報到,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招聘資格。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

1.重慶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2015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擬進人員崗位情況表

2.重慶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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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報名表.doc》來源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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