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一、考試時間
文化考試:2015年4月25日 上午8:30~11:30
綜合測試:2015年4月25日 下午14:30~16:30
二、考試地點
教學樓三樓東(303#、304#、305#、306#、307#、308#、309#)
三、組織體系
1.主 考:周仲春
2.副主考:李愛平、郭紫貴、陳益林、全明望、丁瑋、宋銳
3.考 務:張艷芳、李國燕
4.保密員:巫海波
5.巡視員:李健、郭邦順
6.警 界:李毅、湯栩
7.司 鈴:李明念
8.醫(yī) 務:陳玉輝
四、考場安排
1.考場安排
1考場 | 2考場 | 3考場 | 4考場 | 5考場 | 6考場 | 7考場 |
303# | 304# | 305# | 306# | 307# | 308# | 309# |
2.考務辦公室設在218#
3.教學樓封閉時間:4月24日18:00~4月25日18:00
五、注意事項
1.請考生仔細檢查、核對自己考場號和座位號。
2.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3.考生要準備2B鉛筆以備答題。
4.禁止攜帶手機(不管開、關機)、電子詞典等通訊設備和工具進入考場。否則,一律作舞弊處理。
5.文化考試考生不得中途退場。
6.監(jiān)考教師按時(提前半個小時)到考務辦公室報到、領取試卷,在監(jiān)考過程中一律關掉手機。
六、監(jiān)考
監(jiān)考人員由學院教師擔任,考前從全院教師庫中隨機抽取,每個考場(30名考生標準考場)安排兩位監(jiān)考老師。
七、閱卷及成績公布
1.閱卷教師由學院基礎部語文、數學、英語老師組成,采用集體流水閱卷方式閱卷。閱卷地點設在考務保密室。
2.老師閱完卷后,由學院考務工作負責人、紀檢監(jiān)察、保衛(wèi)、教師代表現場拆開試卷密封條對考生成績進行登記,核實無誤后由學院向考生公布。
八、應急通訊
主 考:周仲春13707440139
副主考:陳益林13574433468
考 務:0744-8251265
九、考紀考風
1.按“教育部令18號”第六條、第七條之規(guī)定,考生凡出現以下情況,一律按作弊處理: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10)評卷過程中被發(fā)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1)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12)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13)其他作弊行為。
2.監(jiān)考人員凡出現以下情況,根據“教育部令18號”第十四條,停止其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工作,視作嚴重教學事故;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利用監(jiān)考或者從事考試工作之便,為考生作弊提供條件的;
(2)指使、縱容或者伙同他人作弊的;
(3)在場外組織答卷、為考生提供答案的;
(4)偷換、涂改考生答卷、考試成績或者考場原始記錄材料的;
(5)利用考試工作便利,索賄、受賄、以權徇私的;
(6)誣陷、打擊報復考生的。
張家界航空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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