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2015年高考照顧錄取考生資格登記和審核
來源:沈陽市招生考試網(wǎng) 閱讀:587 次 日期:2015-05-11 10: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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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全省統(tǒng)一安排,沈陽市2015年高考符合加分考生資格或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照顧錄取考生資格登記和審核工作5月12日開始。根據(jù)高考加分項目審核職責分工,由市招考辦負責審核的項目的申報登記時間為5月12日至15日,由其他部門負責審核的項目的申報登記時間以相關(guān)部門通知為準(最后截止時間為5月18日)。所有符合照顧錄取條件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申請,未按規(guī)定要求提出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認定和公示。市招考辦特別提示符合高考加分資格或同等條件優(yōu)先照顧錄取資格等相應條件的考生注意及時進行申報登記:

◆申報對象和審核部門

1.符合下列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條件之一的考生,由市招考辦負責會同相關(guān)部門審核:

①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

②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

③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2.符合達到報考高校投檔線應優(yōu)先錄取條件的下列考生,由省軍區(qū)負責審核: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3.烈士子女:由民政部門負責審核,市招考辦負責登記匯總上報。

4.歸僑學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由省外事(僑務)辦公室負責審核并將認定后的名單報省招考辦。

5.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由民政部門負責審核,市招考辦負責登記匯總上報省招考辦。

6.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雙語”教學的民族中學畢業(yè)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由省教育廳負責審核。

7.獲得省級或市級表彰(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婚生子女):由省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審核。

◆ 資格登記和審核辦法

1.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由市招考辦會同民政部門進行審核??忌钟墒屑壝裾块T審核并開具的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證明材料、戶口本、身份證,到所在區(qū)、縣(市)招考辦進行資格登記,由考生本人填寫《遼寧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誠信申報錄取照顧資格承諾書》后,區(qū)、縣(市)招考辦統(tǒng)一到市招考辦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

2.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招考辦會同市公安局進行審核??忌毘质泄簿终尾块_具的證明和能證明考生與人民警察關(guān)系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到所在區(qū)、縣(市)招考辦進行資格登記,由區(qū)、縣(市)招考辦統(tǒng)一到市招考辦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登記時,考生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是真實、準確的。

3.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以高考報名時按戶籍采集的民族信息為準,市招考辦將上述考生名單直接提供給省招考辦報教育廳審核??忌救舜舜尾挥昧硇械怯浐蜕陥?。

4.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由省軍區(qū)負責審核。符合條件的軍人的子女申請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guān)高等學校投檔線的,經(jīng)軍人所在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guān)予以認定和出具證明,并在部隊內(nèi)部公示??忌窒嚓P(guān)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市軍分區(qū)(警備區(qū))政治機關(guān)申報,并須簽訂《承諾書》(樣式由省軍區(qū)自制),各軍分區(qū)(警備區(qū))審核后報省軍區(qū)政治部,省軍區(qū)政治部進行復核備案,并將最終認定的名單提供省招考辦??忌救瞬挥玫綀竺趨^(qū)、縣(市)招考辦進行登記備案。

5.烈士子女:由民政部門負責審核,市招考辦進行登記匯總。符合烈士子女條件的考生申請高考加分,由考生或其父母所在市級民政部門審核并開具烈士子女證明材料??忌钟墒屑壝裾块T審核并開具的烈士子女證明材料、戶口本、身份證,到所在區(qū)、縣(市)招考辦進行資格登記,由考生本人填寫《遼寧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誠信申報錄取照顧資格承諾書》后,區(qū)、縣(市)招考辦將核實后名單報市招考辦進行匯總登記,最后由市招考辦將考生名單報省招考辦。

6.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由民政部門負責審核,市招考辦進行登記匯總。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申請高考加分,須由省級民政部門對其入伍證明、服役證明、退役轉(zhuǎn)業(yè)證明、是否安置工作證明進行審核,開具考生是否為自謀職業(yè)退役士兵、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的身份審核證明材料??忌毘肿C明材料以及戶口本、身份證、服役期間獲獎證明(二等功或二等功以上包括嘉獎令)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區(qū)、縣(市)招考辦進行資格登記,由區(qū)、縣(市)招考辦統(tǒng)一到市招考辦辦理匯總登記手續(xù)。

7.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由省外事(僑務)辦公室負責審核。歸僑考生須持本人歸僑身份的證明材料;歸僑子女考生須持能證明歸僑與子女關(guān)系的戶口本,父親或母親是歸僑的身份證明材料(如省僑辦頒發(fā)的歸僑身份證或戶口本上有記載或本人檔案有記錄并附單位人事部門的介紹信);華僑在國內(nèi)的子女考生須持能證明華僑與考生子女關(guān)系的材料(原戶口本或公證子女關(guān)系的材料),由當?shù)厥诡I(lǐng)館認證的父親或母親在境外定居的證明材料(如定居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市僑務辦公室辦理初審手續(xù)。省外事(僑務)負責進行終審??忌救瞬挥玫綀竺趨^(qū)、縣(市)招考辦進行登記備案。

8.臺灣省籍考生: 由省臺灣事務辦公室、省臺灣同胞聯(lián)誼會進行審核。臺灣省籍考生須持相關(guān)證明材料到市臺辦、市臺聯(lián)辦理手續(xù),市臺聯(lián)、市臺辦初審后報省臺辦、省臺聯(lián)進行復審,省臺聯(lián)、省臺辦將最終審核認定的名單提供省招考辦??忌救瞬挥玫絽^(qū)、縣(市)招考辦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

9. 獲得省級和市級表彰(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婚生子女):由省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審核。符合條件的考生申請高考加分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獲獎人員獎勵證書、身份證、家庭戶口本原件到到戶籍所在縣(市、區(qū))綜治辦申報,縣(市、區(qū))綜治辦初審后報市綜治辦,市綜治辦審核后報省綜治辦,省綜治辦進行復核,并將最終認定的名單提供省招考辦??忌救瞬挥玫綀竺趨^(qū)、縣(市)招考辦進行登記備案。

10.雙語教學的民族中學畢業(yè)的朝鮮族考生:由省教育廳負責進行審核。我市雙語教學的朝鮮族中學畢業(yè)用雙語答卷的朝鮮族考生,由市、區(qū)招考辦根據(jù)高考報名信息直接向省招考辦提供名單,由省招考辦報省教育廳進行最終審核蓋章。符合條件的考生本人須簽訂考生誠信申請高考加分資格承諾書。

◆公開公示制度保障資格審核工作公平公正

凡由市招考委負責審核認定的申報高考照顧錄取資格的考生(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除外),向區(qū)、縣(市)招考辦提交相關(guān)材料時,須填寫《遼寧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誠信申報錄取照顧資格承諾書》,由本人承諾所提供的所有證明材料和相關(guān)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存在與實際不符的情況,招生考試機構(gòu)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有關(guān)規(guī)定進行處理,取消考生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上述考生名單上報前須在考生所在中學和區(qū)、縣(市)招考辦公示10個工作日。

其他享受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的信息在省招考辦下發(fā)名單后即時進行公示,所有考生公示信息保留至8月底。

為加強社會監(jiān)督,增強工作的透明度,市招考辦將通過沈陽招生考試網(wǎng)(www.syzsks.com)公布享受加分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名單,并在工作日期間開通咨詢投訴電話:22823853和投訴信箱:zkts@syzsks.com,歡迎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進行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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