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參加“三支一扶計劃”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如何認定?
答:參加上述四個項目的人員報考,在現場資格確認時一般要提供以下相應的證明材料,同時要根據省項目生主管部門要求提供其它佐證材料:
(一) “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生。攜帶本人身份證、《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
(二)“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生。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合同、原服務項目合同(已納入我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計劃中的由各市地自主選聘的到村任職大學生志愿者)、縣委組織部開具的服務期內各年度考核合格證明。
(三)“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項目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服務所在縣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證明。
(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生。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黑龍江省基層青年工作專項行動志愿者鑒定表》、《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的原件及每樣1份復印件。
以上材料在現場資格確認時提交給省項目生主管部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