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公務員隊伍結構,提高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能力水平,根據《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工作需要及單位編制空缺情況,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在全州范圍內公開選調5名工作人員到局機關及下屬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為確保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全面考核的辦法公開選調工作人員。
二、公開選調崗位及人數
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機關業(yè)務科室3人,經辦機構2人。
三、公開選調的范圍
選調對象范圍為我州州、縣、鄉(xiāng)(鎮(zhèn))各級黨政機關在職在編正科級以下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工作人員)、各級事業(yè)單位符合公務員調任條件的管理人員及專業(yè)技術人員。
四、公開選調的條件及崗位要求
(一)公開選調條件
除具備《公務員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和資格: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yè)心責任感強,團結同志,清正廉潔;
(二)工作滿2年以上,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三)具有全日制國民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
(四)有較強文字表達能力,熟悉計算機應用和操作;
(五)年齡在35周歲(1976年4月16日后出生)以下;
(六)身體健康;
(七)符合各選調崗位的具體要求。
(八)曾受過黨紀、政紀、刑事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與刑事、紀律有關審查的人員以及其它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不得報名。
(二)選調崗位要求
參見《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要求說明書》(附件二)
五、公開選調工作程序
(一)報名
報考人員可通過組織推薦或者個人自薦方式報名,報名者登錄怒江人事局網站(www.njrsj.cn)查詢公告并下載填寫《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一)及相關表格,按表中要求填寫完畢后到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報名。同時提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崗位證明材料和公務員身份證明材料,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三),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張。
報名時間:2011年4月16日至2011年4月30日
(上午8∶30—下午5∶30)。
報名地點:州直機關(包括省屬單位)報名點設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瀘水縣六庫鎮(zhèn)穿城路235號);各縣報名人員在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報名。
(二)資格審查及準考證發(fā)放
報名結束后,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報考人員名單統(tǒng)一報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辦公室審核。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紀委第二紀工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發(fā)給準考證,同時在怒江人事局(www.njrsj.cn)網站及《怒江報》上公布合格人員名單。
選調崗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低于1:7,將取消該崗位的開考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能力,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筆試大綱》有關知識為依據,科目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筆試成績滿分300分。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15天內,在怒江人事局(www.njrsj.cn)網站及《怒江報》上公布。
面試主要測評應試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每個選調崗位1:4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考生綜合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申論成績)/3〕×50%﹢(面試成績×50%),面試結束后,當天公布面試成績和考生綜合成績。筆試和面試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州紀委第二紀工委全程監(jiān)督。
筆試和面試考試地點統(tǒng)一設在六庫(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體檢人選確定
根據考試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選調崗位1:3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根據考察情況,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和考察有不合格者,實行等額遞補體檢或考察。體檢時間另定,體檢費用自理。
(五) 組織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及是否適應崗位要求應具備的素質等方面。
(六)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六、紀律及其它要求
(一)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嚴格按照《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從基層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試行辦法》規(guī)定實施,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調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
(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zhí)行保密制度,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評分情況、考察情況、會議討論情況等。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要嚴格遵守回避規(guī)定,實行回避。
(三)有關單位要客觀、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對象的真實情況,不得夸大、隱瞞或者歪曲事實。對在公開選調工作中的違紀行為,干部、群眾可以向上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紀檢機關(監(jiān)察部門)如實反映和舉報。
咨詢電話:3622202(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舉報電話:3628926(州紀委第二紀工委)
附件二: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要求說明書
附件三: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單位證明表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