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第四項“資格復審”內容
來源:澄邁縣人民政府網(wǎng) 閱讀:4562 次 日期:2015-06-11 17:24:22
溫馨提示:易賢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了“2015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第四項“資格復審”內容”,方便廣大網(wǎng)友查閱!

在線網(wǎng)校:>>>點擊進入<<<

考試書庫:>>>點擊進入<<<

網(wǎng)校以及考試書庫開發(fā)及擁有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學歷類/建筑工程類

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wǎng)絡培訓輔導和全新引進高清3D電子書考試用書。

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須向招錄機關(單位)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屬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需由學校出具是否為應屆畢業(yè)生的證明)、準考證、報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

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職稱證書等,須在2015年3月18日前取得,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關證書或證明原件。在規(guī)定的資格復審時間內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

招考職位要求通過司法考試的,須在2015年3月18日前通過,司法考試資格證書尚未下發(fā)的,以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作為憑據(jù)。

報考人員屬在職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工作人員的,須提供所在機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屬市、縣、區(qū)管的科級干部(事業(yè)編制)的,須提供所在市、縣、區(qū)組織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屬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屬定向生和委培生的,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須在資格復審期間提供,未能按期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

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

服務于海南省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三支一扶”計劃和“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 報考人員,報考定向職位的,應提供省直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招錄機關(單位)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同意后,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體能測試或專業(yè)加試的資格。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更多信息請查看海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更多信息請查看2024年海南省公務員考試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wǎng)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關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wǎng)站聲明 | 網(wǎng)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wǎng)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聯(lián)系電話:0871-65317125(9:00—18:00)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526150442(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