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讀自學考試法律專業(yè)(獨立本科段),我是屬于其他專業(yè)的專科、本科畢業(yè)生報考法律專業(yè)本科段。
考了需加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五門課程。后再考必考的12門再加考三門選修最后學分65分就可以畢業(yè)該?給是這種意思?
還有我申請免考英語,是不是就得在加考三門14學分,等于要在選修的8門里考著6科,最后畢業(yè)等于要考5+12+6=23-1得22科給是這種意思?
小弟跪求!
先謝!
回復:必考的12門再加考三門選修最后學分65分,另外再加考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五門課程,這五門課程可以考本科段課程的同時報考,也可以把本科段課程合格后再考,當然也可以先考這五門課程。
如果你要用選修課程代替英語,正如你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