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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市委關于加強和改進培養(yǎng)選拔優(yōu)秀年輕干部工作的要求,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按照《十堰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工作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統(tǒng)一組織開展2015年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和人員數量
遴選職位為18個市直機關(單位)29個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共遴選42人(具體遴選職位詳見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十堰市各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經歷;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需要或緊缺專業(yè)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基層工作經歷和公務員工作經歷等時間均計算至2015年7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有回避關系的遴選職位。
三、遴選工作程序
(一)推薦報名
按照個人申請、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呈報的程序組織推薦報名。具體步驟如下:
1、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報考申請,經單位集體研究同意后報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
2、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初審,集體研究確定推薦報考人選;
3、《推薦報名人選花名冊》、《報名推薦表》、照片(一式三份,含電子版)等材料,于6月23日前以縣(市、區(qū))為單位上報市組織人社部門(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樓會議室)。
對同一遴選職位,各縣(市、區(qū))推薦報考人員不超過10人。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1個職位,多報無效。
報名人員應提供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公務員錄用審批表(選調生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等復印件,《報名推薦表》、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選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h(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應對考生原始證件進行核對,并在提供的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市組織人社部門和遴選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在遴選工作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資格不符的,均取消遴選資格。
經資格審查后參加筆試人數與職位遴選人數的比例達不到5:1的,經市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可核減該職位遴選人數或取消該遴選職位,允許被取消遴選職位的報考人員報考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一般不得放棄。有特殊原因放棄考試的,應在考試前三天向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市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放棄。無故棄考的,三年內不得參加遴選考試。
(三)組織考試
遴選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均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
1、筆試。筆試根據遴選崗位情況實行分類測試。測試類別分為綜合文秘類、綜合管理類、財會審計類、計算機類等。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及遴選職位所必備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及武當黨建網、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fā)布的筆試公告為準,報考人員應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與職位遴選人數3:1的比例確定各遴選職位面試人員名單(入圍面試的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并在武當黨建網、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fā)布面試公告。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面試公告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參加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因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放棄面試的,該遴選職位面試人員按筆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察與體檢
1、考察。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考察對象人數與職位遴選人數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并在武當黨建網、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fā)布考察公告。組建考察組深入考察對象工作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
2、體檢。組織考察對象在市內具有公務員體檢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五)討論決定與公示
1、討論決定。遴選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遴選職位要求,集體研究決定擬任職人選,并報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批。確定擬任職人選時,要把考察情況與考察對象的德才條件、一貫表現、人崗相適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簡單地以分取人。
2、公示。擬任職人選分別在武當黨建網、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所在單位和遴選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遴選單位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批,辦理試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并按綜合排序遞補擬任職人選。
(六)試用與任職
遴選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遴選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由遴選單位對遴選人員進行考核??己撕细竦?,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批,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并按程序辦理任職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中共十堰市委組織部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16日
附件:
3.2015年十堰市市直機關(單位)遴選公務員推薦報名人選花名冊
易賢網溫馨提示:
《2015年十堰市市直機關(單位)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來源于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最近更新于201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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