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州市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認定通過人員名單公示
來源:泰州市教育局 閱讀:1391 次 日期:2015-06-19 09: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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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教師〔2015〕8號

關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泰州醫(yī)藥高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技教育局,有關市直學校:

根據省、市職稱工作部門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報對象

全市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和教研室、教科所、教師發(fā)展中心(教師進修學校除外)、少年宮、電化教育館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與研究工作,取得國民教育學歷并已獲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在崗教師。其中中小學、幼兒園自主聘用的教師,須實行人事代理并與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申報。

二、 推薦評審工作依據及有關條件

依據江蘇省職稱工作領導小組印發(fā)的《江蘇省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3〕4號)、《江蘇省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3〕5號)和泰州市職稱工作領導小組印發(fā)的《泰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實施細則》(泰職辦〔2013〕2 號)等文件規(guī)定的條件,組織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1.關于交流(支教)問題。50周歲以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教師,申報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原則上要有2年以上校際交流工作經歷,其中城鎮(zhèn)學校45周歲以下教師申報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必須有2年以上在農村學?;虮∪鯇W校交流或任教的經歷。普通高中教師申報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交流(任教)工作經歷的優(yōu)先推薦。

2.關于所學專業(yè)與所教學科不一致的問題。

申報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人所學專業(yè)與所教學科不一致的,需參加所申報學科合格學歷段學歷教育2門主干課程的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

申報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人所學專業(yè)非學前教育專業(yè),必須接受過市(區(qū))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門性崗位培訓,并取得相應證書。

小學科學、中小學音樂、中小學綜合實踐等沒有開設自學考試的專業(yè)須參加相應學科省級培訓并取得合格成績。

3.關于教師資格證書中任教學科與所教專業(yè)不一致問題。從2015年起, 除幼兒園教師外,凡不具備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者,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資格。

4.關于學歷資歷問題。男年滿55周歲(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年滿50周歲(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取得本專業(yè)本科學歷不滿5年且受聘一級教師5年以上的人員,可破格申報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其中破格必備條件可降低一個檔次。從2016年起,凡申報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須取得本專業(yè)本科學歷后,受聘一級教師5年以上。

5. 關于參與“泰微課”資源建設問題。依據《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泰微課”資源建設激勵辦法的通知》(泰教電〔2014〕18號)文件精神,結合全市“泰微課”資源建設實際,鑒于發(fā)文時間至今尚不到一年,對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推薦評審工作中有關“泰微課”要求實行如下過渡辦法: (1) 2015年, 教師參與“泰微課”資源建設不作為申報資格條件,對申報一級教師有3節(jié)A級“泰微課”和申報高級教師有8節(jié)A級“泰微課”的優(yōu)先推薦。 A級“泰微課”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30日;(2)2016年,凡申報一級、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者分別須具有A級 “泰微課”1節(jié)和2節(jié)。

6.關于擴大申報比例問題。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依據崗位設置的要求,在教師專業(yè)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測算的基礎上,合理安排教師職稱申報指標,向農村學校(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傾斜,適當擴大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申報比例。

三、推薦評審工作程序

(一)個人申報。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申報人員填寫《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江蘇省幼兒園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按規(guī)定提供有關申報材料,簽署個人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

(二)單位推薦。所在單位根據市(區(qū))人社局、教育局下達的職稱申報指標數,按照公開述職、公開展示教育教學和教科研成果、民主測評、擇優(yōu)推薦、公示等程序開展推薦工作。

(三)資格審查。各市(區(qū))教育局、人社局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材料核實。必要時可通過聽課、答辯、筆試、召開師生座談會等形式進行評價,將符合條件的人選報相應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

(四)組織教育教學能力考核。截止2014年底,男55周歲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50周歲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破格晉升人員,申報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必須參加泰州市教育局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筆試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筆試考核的內容為學科知識、教育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新課程改革理論??荚嚲唧w要求及時間另行通知。申報一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由各市(區(qū))負責。

(五)組織評審。市、市(區(qū))組織相應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六)公示評審結果。在泰州市職稱網和市、市(區(qū))教育網公示相應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人員名單,時間為一周,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七)發(fā)文公布。按管理權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相應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審核后,正式發(fā)文公布并頒發(fā)資格證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學習宣傳,堅持按崗申報。各市(區(qū))、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切實做好宣傳工作,要組織廣大教師認真學習省、市有關文件和規(guī)定,做到思想認識統(tǒng)一,政策理解準確,貫徹執(zhí)行到位。要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教師專業(yè)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測算,合理安排教師職稱申報指標。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的申報,必須依據崗位設置的要求,堅持按崗申報。

(二)加強監(jiān)督審核,堅持規(guī)范操作。嚴格執(zhí)行推薦評審工作程序,單位的推薦工作要堅持“四公開”,即向教師公開上級下達給本單位的崗位指標數,申報者公開述職,公開展出教育教學、教科研等方面實績材料,公開單位的評審推薦上報人選。各市(區(qū))對申報人員資格及申報材料要認真審核把關。

加強對高級教師教科研論文審核工作,通過中國知網學術不端檢測系統(tǒng)對申報人員的教科研論文進行檢測,如發(fā)現論文為剽竊或抄襲,將視為弄虛作假。對不按程序進行推薦的,將不予接收材料或取消評審結果,直至追究單位負責人責任。對違反政策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凡涉及的申報者,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任職資格。已聘任上崗者,按評審權限和審批程序,解聘其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取消其任職資格。

五、材料上報及時間要求

(一)各市(區(qū))及市直有關學校按照《2015年泰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材料報送要求》(附件)報送評審材料。

(二)各市(區(qū))及市直有關學校于7月15日前將評審材料報送市教育局師資處(聯系人:王會,聯系電話:86999829、86999884)。

(三)評審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同意調整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62號、蘇財綜〔2002〕61號)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報送材料的同時一并將評審費匯至泰州市教育局,并注明“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費”。

戶 名:泰州市財政局

開戶行:農行泰州市海陵支行營業(yè)部

賬 號:201101040058888

附件:2015年泰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材料報送要求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州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5日

泰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5年6月15日印發(fā)

附件

2015年泰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材料報送要求

一、報送材料種類

(一)各市(區(qū))教育局、市直學校需報送的材料

1.2015年泰州市晉升高級教師崗位職數一覽表

2.2015年泰州市晉升高一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崗位職數匯總表

3.《江蘇省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一式2份,并加蓋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或市直學校公章,電子表格發(fā)泰州市教育局職稱辦郵箱jstzzhicheng@163.com。

4.《泰州市中小學、幼兒園申報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獲獎和未提供檢索網頁論文匯總表》一式2份,并加蓋市(區(qū))教育局或市直學校公章,電子表格發(fā)泰州市教育局職稱辦郵箱。

(二)申報人員需報送的材料

1.江蘇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A4紙)。

2.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人員主要情況公示表(一份,原件)。

3.個人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

4.任現職以來的考核材料:

(1)師德考核表、教學質量綜合考核表;

(2)任現職以來綜合考核表;

(3)學生滿意度測評表。

5.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復印件需市(區(qū))教育局職稱辦驗核蓋章,下同。

6.江蘇省信息化素質或全國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合格證書原件。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

8.學歷證書及有關學歷證明復印件。

9.驗證合格的繼續(xù)教育證書原件(包括2010-2014年期間5門繼續(xù)教育公需科目遠程教育培訓合格證書)。

10.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書復印件。

11.任現職以來表彰獎勵證書和有關文件復印件。

12.任現職以來撰寫的教科研材料原件。獲獎論文須提供公布評審結果的文件。

提交的公開發(fā)表論文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期刊查詢、中國知網、萬維、維普網站檢索論文清單網頁打印件。如無法提供檢索打印件(含獲獎論文,不超過4篇)需同時報送與原稿一致的電子文稿。

13.論文、專著的有關證明(如所提供的論文、論著不只是本人署名的,還須填寫《論文、項目證明材料》,并由有關單位證明是否屬實,加蓋公章)。

14.任現職以來的教學實績和開設公開課教學(講座)等有關證明材料。

15.任現職以來所任教學科一學期的教案(所在單位須驗核蓋章)。因課程計劃、學校性質、規(guī)模原因而課時偏少的學科,任課教師須有其他與教育教學工作有關的工作量作為補充,須提供近兩年所教學科一學年教案。

16.校際交流或任教工作經歷情況說明材料(須交流任教學校、教育局簽字蓋章)。

17.破格申報人員須由單位提出破格評審報告,寫清符合破格評審的條件,并填寫《破格評聘專業(yè)技術人員推薦表》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18.自主聘用教師的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原件。

19.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張(背面注明申報人姓名及所在學校,隨材料集中報送)。

20.“泰微課”等級證書原件。

二、報送材料要求

1.各市(區(qū))教育局要對各校報送的材料嚴格把關,確保評審材料手續(xù)完備、材料齊全、內容準確。

2.報送的材料要求裝入市教育局統(tǒng)一印制的送審材料袋,并按材料袋封面要求分3冊裝訂(教案、論著、參編的教材不需裝訂)。材料袋、第1分冊及《評審表》封面的“地區(qū)代碼”、“學科代碼”請按附表的代碼仔細填寫?!熬幪枴庇墒校▍^(qū))教育局按要求統(tǒng)一填寫。實際送審材料數與材料目錄須完全相符。

3.認真填寫《江蘇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申報者本人須按要求認真清楚、實事求是地填寫有關內容,某些欄目填寫不下,可另加附頁,裝訂入內;學校要對申報者填寫的內容逐頁嚴格審核,并按要求簽署意見和審核人姓名。

4.送審材料中所有的復印件均須學校逐件審核蓋章,確保材料的真實性。

5.各市(區(qū))非教育系統(tǒng)所屬單位的送審材料須經其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獲得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托書》后,由市(區(qū))教育局職稱辦統(tǒng)一上報。

附表:

1.江蘇省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A3紙)

2.地區(qū)、學科代碼表

3.江蘇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

4.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人員主要情況公示表

5.破格評聘專業(yè)技術人員推薦表

6.政治思想表現、教學質量綜合考核表

7.任現職以來綜合考核表

8.論文、項目證明材料

9.泰州市中小學、幼兒園申報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獲獎和未提供檢索網頁論文匯總表

10.學生滿意度測評表

11.個人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

12.2015年泰州市晉升高級教師崗位職數一覽表

13.2015年泰州市晉升高一級教師專業(yè)技術崗位職數匯總表

附件詳情請查看:

http://www.tze.cn/showdetail.html?id=33833

更多信息請查看專業(yè)技術資格|職稱評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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