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網校:>>>點擊進入<<<
考試書庫:>>>點擊進入<<<
網校以及考試書庫開發(fā)及擁有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學歷類/建筑工程類
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和全新引進高清3D電子書考試用書。
根據(jù)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字[2015]4號)和《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制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魯教師發(fā)[2013]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青島市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和條件
(一)認定范圍
1.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合格且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的人員(以下簡稱國考人員)?!爸行W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www.ntce.cn)將于2015年7月5日公布2015年教師資格面試國考人員成績。
2. 參加2011年至2012年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并于2015年參加青島市教師資格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以下簡稱省考人員)?!扒鄭u市教育局人事處網頁”(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已于2015年5月22日公布2015年青島市教師資格面試省考人員合格名單。
3.2012年至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 符合山東省教育廳規(guī)定的直接認定條件,且未認定相應教師資格人員(以下簡稱師范人員)。
(二)認定條件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青島市的中國公民(含駐青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
2.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申請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資格人員,如具有一級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其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學專科。
3.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4.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在青島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詳見附件1)。
5.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應屆畢業(yè)生為畢業(yè)院校相應部門)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二、申請教師資格辦事程序
(一)網上申請教師資格
7月6日8:30-7月15日17:00,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國考人員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省考人員和師范人員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網站提示進行網上注冊和申請。
1.選擇申請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國考人員、省考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面試科目一致;師范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所學專業(yè)一致。
2.選擇青島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
3.選擇現(xiàn)場確認點。國考人員、省考人員選擇本人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區(qū)(市)教育(體)局為現(xiàn)場確認點;師范人員選擇“青島市教育局”為現(xiàn)場確認點。
4.根據(jù)網站提示和說明,如實填寫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信息,上傳相片,核對無誤后提交申請信息。
5.導出《教師資格申請表》(含申請信息和相片,A3型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二)現(xiàn)場確認,提交申請材料
7月13日-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已完成網上申請的人員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xiàn)場確認點(與網上申請所選確認點一致,地址詳見附件2)提交教師資格申請材料。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提交申請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請材料代為申請。
三、教師資格申請材料
(一)《教師資格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二)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人武警人員證件,下同)原件、復印件。
(三)具有青島市戶籍人員,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屬集體戶口的提交本人集體戶單頁原件);非青島市戶籍,工作單位在青島的人員,提交現(xiàn)人事關系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駐青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不需提交戶籍或人事關系證明。
(四)畢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六)《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
(七)《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八)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guī)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請上傳相片同底版)。
(九)使用??茖W歷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資格人員,還需提供一級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十)考試合格證明或專業(yè)修學證明:
1.國考人員提交《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在青島市參加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面試合格人員不需提交);
2.省考人員提交《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原件;
3.師范人員提交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和在校期間成績單(與提交的畢業(yè)證書對應,取自申請人的人事檔案)原件、復印件,成績單中未注明教育實習成績的,還需提交在校期間的教育實習鑒定表(與提交的畢業(yè)證書對應,取自申請人人事檔案)原件、復印件。
以上材料為申請教師資格的必備材料,缺一不可。相關表格應字跡清晰,信息準確。所需復印件使用A4型紙復印清晰。申請人可登陸青島市教育局人事處網頁(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表格下載”欄目下載申請教師資格的相關表格模板和填寫說明。
四、其它事項
(一)申請人務必按時參加網上申請,準確選擇現(xiàn)場確認點,錄入申請信息并核對無誤,牢記密碼和系統(tǒng)生成的報名號,按時參加現(xiàn)場確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請材料。如因個人遺失信息,填報申請信息錯誤,申請材料不全或未能及時辦理申請手續(xù)等原因而影響認定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負。
(二)教育部考試中心為面試合格的國考人員頒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是國考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材料,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一經認定相應教師資格便自動失效,不再退還。
2015年在青島市參加教師資格面試合格的國考人員,如在青島市參加此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不需領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直接存入相應人員的教師資格申請材料;如不在青島市參加此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請于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青島市教育人才綜合服務中心(市南區(qū)貴州路38號4樓大廳)領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妥善保存。
(三)7月30日,青島市教育局人事處網頁公布青島市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及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相關事宜。
(四)根據(jù)山東省教育廳統(tǒng)一安排,2015年下半年山東省內不再組織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相關工作。
2015年6月23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山東省教師資格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