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報經(jīng)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西雙版納州公安局決定面向全州公開選調公務員,有關事宜如下:
一、公開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西雙版納州公安局公開選調人數(shù)共5名:
1、西雙版納旅游度假區(qū)公安分局社區(qū)民警崗位2名;
2、景洪工業(yè)園區(qū)公安分局社區(qū)民警崗位1名。
3、州公安局政治部宣傳民警崗位1名。
4、州公安局網(wǎng)絡安全保衛(wèi)支隊民警崗位1名。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
全州州、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級機關在職公務員。
三、公開選調對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外,還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和資格:
(一)必須是男性(按規(guī)定人民警察女性比例不能超過15%);
(二)熟悉相關業(yè)務工作,工作能力較強,熟悉計算機應用和操作;
(三)在機關工作年滿3年及以上;
(四)在職公務員身份年齡為1982年05月30日以后出生;人民警察身份年齡可以為1976年05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六)必須是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
(七)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八)具備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其它不宜辦理調任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通過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公安局、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wǎng)站向全州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二)報名。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個人自愿報名的報考人員,應如實、完整填寫《西雙版納州公安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表1),交驗身份證、警察證(無警察證的單位出具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張,并到指定的報名地點現(xiàn)場報名。所有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單位公章。每個選調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報名時間:2011年5月25日至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西雙版納州公安局政治部組織人事辦公室(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景德路13號)
(三)資格審查。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在初審合格的基礎上,經(jīng)所在單位研究確定推薦報考人員,在《西雙版納州公安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單位意見欄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州公安局政治部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對沒有異議的發(fā)給準考證(準考證要求本人到州公安局政治部組織人事辦公室領?。?/P>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名者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考試時間、地點在準考證注明。
筆試結束后,按選調比例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并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公安局網(wǎng)站公布。
2、面試。面試方法、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面試都采取百分制計分。參考人員的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加權計算。
(五)體檢和考察。根據(jù)考生總成績,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察對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從經(jīng)過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替補。
考察由州公安局公開選調辦公室組成考察組進行,對預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根據(jù)考察結果,州公安局黨委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公安局、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wǎng)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調動條件的,由州公安局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表可從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公安局網(wǎng)站下載。
(二)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三)公開選調工作全程接受州公安局紀委的監(jiān)督。報名考試過程中,凡有作假、虛報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并報請公務員主管部門嚴肅處理。工作人員如有違反選調紀律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以上時間如有變動,請注意有關公告,或登陸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公安局網(wǎng)站查詢。
聯(lián) 系 人:何毅、伍梅
聯(lián)系電話:0691-2167064
監(jiān)督電話:0691-2167010(州公安局紀委)
西雙版納州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