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關于調整大學生村干部補貼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各市(州)委組織部、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團委:
2007年以來,我省共選聘3萬名大學生村干部到村任職。選聘的大學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補貼標準,統(tǒng)一按川委辦24號文件執(zhí)行,這一標準已實施三年。根據中央、省委有關文件要求,從今年5月開始,按新標準調整大學生村干部補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2007年以來參加全省統(tǒng)籌選聘、目前仍在崗位,且每年在村工作時間不少于85%、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含2007年選聘到社區(qū)工作的大學生干部)。
二、補貼標準。
按照中組部、財政部等4部門《關于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的意見(試行》(組通字18號)、中組部、中宣部、教育部、財政部等12部門《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組通字21號)和中組部、人社部、財政部等5部門《關于統(tǒng)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42號)等文件規(guī)定,大學生村干部的補貼,以市(州)為單位,比照本市(州)鄉(xiāng)鎮(zhèn)從高校畢業(yè)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按學歷高低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年底考核合格的增發(fā)1個月生活補助。補貼調整從2011年5月起實行。
三、補貼經費的來源。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省委組織部等6部門<關于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07〕24號)規(guī)定,大學生村干部補貼經費,由縣級財政在預算中足額安排,省財政將大學生村干部補貼經費納入省對縣一般性轉移支付標準支出計算范圍,并加大對貧困地區(qū)轉移支付補助力度。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下達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財政補助資金,可用于調整大學生村干部補貼。
四、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提高大學生村干部補貼的意義,將這項工作納入日程,落實專人負責抓落實。各市(州)“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聯系會議成員單位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嚴格按規(guī)定要求制定補貼調整標準。大學生村干部補貼調整,以縣(市、區(qū))為責任主體,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牽頭,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具體落實,縣級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各市(州)“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聯系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各地工作的督查,確保補貼按時、足額發(fā)放到位。省委“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聯系會議辦公室年底將組織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與年終目標考評掛鉤。
各地調整大學生村干部補貼情況,請及時報省委“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聯系會議辦公室。
四川省委組織部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