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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民生辦《關于印發(fā)2015年33項民生工程實施辦法的通知》(民生辦〔2015〕1號)以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高校畢業(yè)生基層特定崗位開發(fā)與管理暫行辦法》(皖人社發(fā)〔2015〕15號)要求,現(xiàn)將2015年我省高校畢業(yè)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錄對象
畢業(yè)兩年以內(即2014屆、2015屆)離校未就業(yè)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
二、補錄崗位及數(shù)量
補錄崗位是歷年開發(fā)的高校畢業(yè)生基層特定崗位中,因多種原因出現(xiàn)人員空缺的崗位,包括社區(qū)黨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計生、民政、司法、工會等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崗位。2015年共計劃補錄3549名(各地補錄數(shù)詳見附件)。各地基層特定崗位補錄數(shù)量等詳細信息,詳見當?shù)匕l(fā)布的補錄公告。
三、補錄程序
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工作按照個人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體檢、公示、聘用上崗等程序進行。
(一)8月14日至8月24日,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yè)生個人網上報名、繳費。
(二)9月12日上午,全省統(tǒng)一組織筆試。筆試在全省16個省轄市設立考區(qū),考生在報考崗位所在地的省轄市參加考試。
(三)10月31日前,各市、省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體檢、復核、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補錄人員,由各補錄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各有關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經培訓合格后安排上崗。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招聘的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統(tǒng)一時間為2015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6:00。
(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招聘誠信承諾書”,填寫《2015年安徽省高校畢業(yè)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取消相應環(huán)節(jié)資格等處理。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三)報名確認
報考人員于報名后至8月21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個人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查的,在8月21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報。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8月24日16:00前按現(xiàn)行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繳納筆試考試費用,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行放棄。完成報名確認后,于9月8日至9月10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這部分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繳費。9月11日至9月13日期間,到參加考試的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減免筆試費用手續(xù)。辦理減免手續(xù)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
本次考試無考試大綱,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全省各級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及人事考試機構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5年9月12日上午8:00-9:30《職業(yè)能力測試》;10:00-12:00《申論》。
筆試地點:各市考點設在設區(qū)的市政府所在地,報考廣德縣、宿松縣基層特定崗位的考生分別到宣城市、安慶市所設考點參加考試。
(三)筆試成績
筆試后,按《職業(yè)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5:5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資格審查、體檢人員,若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按《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六、資格審查、體檢和公示
資格審查、體檢和公示工作由各市、省直管縣組織實施。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對資格審查、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者,在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各市相關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崗
考試、資格審查和體檢合格的擬補錄人員,公示7天后無異議,經培訓合格后,由補錄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安排上崗。
八、崗位管理及工資待遇
基層特定崗位人員管理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畢業(yè)生基層特定崗位開發(fā)與管理暫行辦法》(皖人社發(fā)〔2015〕15號)執(zhí)行。
政策咨詢電話: 0551-62654537(省人社廳就業(yè)處)
考務咨詢電話: 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試院)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551-62663184(省人社廳監(jiān)察室)
2015年8月4日
附件:安徽省2015年高校畢業(yè)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數(shù)
地 區(qū) | 補錄數(shù)(人) | 備 注 |
合肥市 | 433 | |
淮北市 | 144 | |
亳州市 | 246 | |
宿州市 | 192 | |
蚌埠市 | 257 | |
阜陽市 | 354 | |
淮南市 | 100 | |
滁州市 | 241 | |
六安市 | 279 | |
馬鞍山市 | 224 | |
蕪湖市 | 251 | |
宣城市 | 154 | |
銅陵市 | 81 | |
池州市 | 102 | |
安慶市 | 168 | |
黃山市 | 285 | |
廣德縣 | 25 | |
宿松縣 | 13 | |
合 計 | 3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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