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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強事業(yè)單位活力,優(yōu)化人員結構,結合都勻市幼兒教師隊伍實際,經研究決定,都勻市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35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簡章、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審查、試教、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和職位
招聘名額為35名,具體職位見《都勻市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職位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職位設置的學歷、專業(yè)及其他條件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報考職位所需專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以及具有報考職位所需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2015年7月30日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都勻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工作人員;
2、截止2015年7月30日仍未滿服務期限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4、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yè)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8、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12年以來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10、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報考人員登陸“都勻人民政府”網(http://www.duyun.gov.cn)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報考人員可在2015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8:00期間登錄“都勻人民政府”網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5KB以上3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都勻市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信息表》及誠信承諾書,如實、完整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人員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資格復審、試教、體檢、考察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不一致等情況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二)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18:00。
1、資格初審在市招聘辦的統(tǒng)一組織下,由市教育局負責。市教育局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提交《報名信息表》后24小時內審核完畢。市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5年8月10日18: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市教育局須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huán)節(jié)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市招聘辦審核同意后,由考務機構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2、截止2015年8月10日18:00,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于2015年8月11日15: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市教育局在8月 11日18: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8月9日9:00—8月12日 23:59在“都勻人民政府”網(http://www.duyun.gov.cn)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考生應打印《報名信息表》供各環(huán)節(jié)使用。報名時統(tǒng)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考生應準確留下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通暢。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予于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給予退返報名費。市招聘辦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4、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5年8月14日9:00—8月15日23:59期間,登錄“都勻人民政府”網(http://www.duyun.gov.cn)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一)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筆試只考一科,總分為150分,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幼兒教育方向)。
筆試時間為2015年8月16日上午 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市招聘辦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筆試成績),并在網上進行公示。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市招聘辦組織,市教育局具體實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試教環(huán)節(ji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網上打印《報名信息表》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提供符合所報招聘職位的學歷、學位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還應加蓋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4)服務期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須提供服務縣(市、都勻經濟開發(fā)區(qū))教育局出具的書面證明。
(5)獲得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zhí)業(yè)(職業(yè)、上崗)資格或特殊專業(yè)方向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職稱、執(zhí)業(yè)(職業(yè)、上崗)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畢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
(6)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試教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lián)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規(guī)定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資格復審結束后,試教人員名單由市招聘辦向社會公示。
七、試教
試教總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二位數字。試教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試教成績達不到最低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試教時間及地點將在《試教準考證》中注明??忌毻瑫r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和《試教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試教,其他證件不能替代。未參加試教的,取消進入體檢資格。
試教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八、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50%、試教成績占50%計算。
筆試成績、試教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報考人員須參加本簡章規(guī)定所有科目及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何一個科目或項目考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九、體檢
體檢必須在市招聘辦指定的市或市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體檢醫(y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主檢醫(y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由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招聘辦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試教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對《招聘簡章》發(fā)布時部分招聘職位未明確到具體幼兒園崗位的,體檢工作結束后,對該職位體檢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擇確定該職位的具體崗位。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并列的,以試教成績高的考生優(yōu)先??忌荒苓x擇一個職位,選定后考立即簽名確認。
十、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階段,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教育能力、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按照到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個別談話并征求意見、審查個人檔案、了解廉潔自律的情況,最后撰寫考察材料等程序進行??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十一、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根據對報考人員考察結果按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都勻人民政府”網(http://www.duyun.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有關規(guī)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被聘用人員應按聘用單位要求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guī)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人員在都勻市事業(yè)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在服務期限內不得調離都勻市。
十二、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應嚴格遵守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監(jiān)督電話(工作時間):0854—8255585(都勻市紀委辦公室)
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0854—8223164(都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培訓科)0854—8236106(都勻市教育局政工科)
技術咨詢電話(工作時間):0854—8239351(都勻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十三、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四、在招聘過程中,市招聘辦發(fā)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都勻人民政府”網(http://www.duyun.gov.cn)進行公布。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fā)生因考生聯(lián)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市招聘辦聯(lián)系不上考生的情形,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辦研究確定。
十六、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都勻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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