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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吸引國內外一流高校優(yōu)秀學生到我校攻讀博士研究生,進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質量,充分發(fā)揮導師和專家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學性和靈活性,本著有利于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則,自2016年博士生招生起,我校將全面實行“申請-考核”制?!吧暾?考核”每年度進行兩次,第一次在秋季學期進行,為面上招生。第二次在春季學期進行,為補充招生。2016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請-考核”的有關規(guī)定和安排如下。
一、申請條件
1.申請者必須滿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簡章中報考須知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
2.申請者的學習經歷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高水平大學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yè)和全日制普通碩士畢業(yè)(應屆碩士生必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2)本科、碩士畢業(yè)專業(yè)和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或在全國學科評估中排名前25%。
3.申請者具備所攻讀學科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在以往的學習和工作經歷中表現優(yōu)異,在與報考學科相關的領域中取得較出色的學習成績和科研成果。
4.對于確有特殊學術專長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學科領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發(fā)表較高水平學術文章的申請者,可不受第2條的限制。
5.本次申請只接受非定向就業(yè)的申請者,并且申請者本科畢業(yè)時間不超過8年(截止到2015年9月1日,下同)。定向就業(yè)(含工程博士、聯合培養(yǎng)博士、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等專項計劃)和本科畢業(yè)時間超過8年的申請者可在本年度第二次“申請-考核”時進行申請。
二、工作程序
1.報名及材料提交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址:http://yzb.hit.edu.cn。申請者在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并按規(guī)定填寫報名信息、交納報名費、上傳所需要的報名材料。報名結束后,申請者需認真準備如下材料:
(1)《哈爾濱工業(yè)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網上報名成功后打印,并加蓋檔案所在單位或所在學校公章)一份。
(2)報考導師填寫的《哈爾濱工業(yè)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導師考核和推薦意見表》(見附件1)一份。
(3)報考學科相關領域的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專家的推薦信(見附件2)兩封。報考導師不撰寫推薦信,如申請者報考博士生導師和攻讀碩士學位期間的導師為不同老師,其中一封推薦信原則上由申請者攻讀碩士學位期間的導師撰寫。
(4)個人陳述一份(格式不限),內容包含本人的學習、工作及學術研究的簡要經歷,攻讀博士學位的動機與目標,學術或專業(yè)背景及興趣,職業(yè)目標和規(guī)劃等。
(5)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擬進行的科學研究設想(格式不限)。
(6)本科和碩士階段的課程學習成績單(須授課單位或檔案保存單位蓋章)、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
(7)碩士學位論文(往屆生)或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應屆生)。
(8)已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期刊封皮和目錄復印件,已錄用未刊出的論文復印件和錄用證明復印件。如論文被EI或SCI收錄,需提供文章檢索證明復印件;如論文發(fā)表的期刊為EI或SCI刊源,但論文尚未被檢索,則需提供期刊為EI或SCI的刊源證明復印件。
(9)可以體現本人學術水平與能力的其它相關材料。
(10)本科和碩士的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學生證)復印件、本科和碩士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認證辦法見附件3)。
以上材料由申請者添加目錄,并按順序膠裝(畢業(yè)論文規(guī)格)成冊后提交或快遞到我校研招辦,未按規(guī)定提交的材料將不予受理。申請者必須確保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申請者一經發(fā)現將隨時被取消錄取資格,且今后不再被允許申請我校博士研究生。
2.材料審核
學校博士生招生專家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按一定的錄取差額比例擇優(yōu)選拔進入下一階段考核的申請者。專家組審核評價的主要依據如下:
(1)考生本科和碩士階段的學習經歷與取得的成績;
(2)考生從事報考學科領域的工作經歷、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發(fā)表的高水平學術文章等;
(3)考生繼續(xù)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所具備的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培養(yǎng)潛力等;
(4)其他與考生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有關的因素等。
3.外語水平考核
外語水平考核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主要考核申請者閱讀和翻譯外文文獻的水平。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者,可以免參加外語水平考核。
(1)通過大學外語六級考試或大學外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50分及以上;
(2)新托福成績達到80分及以上或老托福成績達到550分及以上;
(3)雅思成績達到6.0及以上;
(4)在國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學習經歷的人員,該部分人員需提供國外學習經歷的證明和成績單。
4.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由各院(系)負責組織。綜合考核可以采取筆試、實驗、面試和撰寫科研報告等方式進行,具體考核內容、分數和方式由各院(系)確定。綜合考核的面試專家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導師組成,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過程應嚴格進行記錄,并妥善留存。綜合考核結束后,各院(系)應根據學校要求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確定排序結果。
5.錄取
各院(系)將綜合考核結果和考核排序報研究生院。學校根據材料審核結論、外語水平考核成績、導師考核意見和綜合考核結果,結合導師的招生名額情況按一定差額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的申請者可以選擇2016年春季或秋季入學,但必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有關導師的招生名額、博士生培養(yǎng)基金類型以及錄取協議簽訂等要求按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相關要求
1.“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自始至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規(guī)范,結果公開。
2.申請者報名成功后,報名費和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2016年春季學期我校將組織2016年博士招生第二次“申請考核”,本次材料審核通過但未被錄取的申請者可再次進行申請,本次材料審核未通過的申請者將不再被允許申請,其可參加我校下一年度組織的招生選拔。
3.各院(系)應在學校規(guī)定的基礎上制定本院(系)工作方案,內容包括: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組成員、監(jiān)督小組成員、綜合考核方案和綜合考核排序細則等。
4.博士生招生實施“申請-考核”制,進一步擴大了博士生導師的招生自主權,導師應充分利用好該辦法,積極組織優(yōu)秀博士生生源。
四、時間安排
2016年博士生招生“申請-考核”工作時間安排如下表:
時 間 | 內 容 |
9月18日-10月8日 | 申請者網上報名 |
10月10日前 | 申請者提交或快遞申請材料 |
10月26日前 | 研究生院組織專家進行材料審核,并公布審核結果 |
10月31日上午8:30-11:30 | 外語水平考核 |
10月31日下午-11月2日 | 各院(系)組織綜合考核 |
11月中旬 | 組織錄取,并公布錄取結果 |
11月末 | 調取考生檔案、發(fā)放春季入學博士錄取通知書,秋季入學博士生錄取通知書在2016年6月中旬發(fā)放 |
材料郵寄地址:哈爾濱工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辦(行政樓301室)
聯系人:楊老師
郵編:150001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研究生院
201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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