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高州市2015年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通知
來源:高州市教育局網 閱讀:1708 次 日期:2015-08-19 09: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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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學、中心學校、局直屬各學校和各社會申請人員: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5〕4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我市今年開展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及做法,請一并遵照執(zhí)行。

一、認定范圍

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學歷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高州戶籍或本人人事檔案已掛靠在高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認定對象包括:

(一)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在職在崗教師。

(二)其他符合學歷條件的社會人員。

暫不受理一年內同時申請認定兩種以上(含兩種)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符合以下四個基本條件:中國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持有廣州市幼兒師范學校、江門市幼兒師范學校、湛江市幼兒師范學校、汕頭市幼兒師范學校幼師專業(yè)畢業(yè)證書的可以申請認定。其它中師學歷和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中及教師進修學校幼師班畢業(yè)的人員不能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特別提醒:除在編正式公辦教師外,其余人員的畢業(yè)證書須經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鑒證學歷。省教育廳指定茂名地區(qū)唯一學歷認定代理點設在廣東石油化工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院(即原茂名教育學院)內。地址:茂名市光華北路7號大院1號樓309室,聯(lián)系電話:0668-2292168。由于學歷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請抓緊時間。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2、普通話水平:按照省教育廳印發(fā)的《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普通話測試標準的通知》(粵教繼〔2004〕25號)要求,申請認定與教學崗位相對應教師資格的在編正式公辦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達到三級甲等或以上等級;學校臨聘人員、社會人員以及申請認定與教學崗位不對應教師資格的在編正式公辦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等級。

普通話測試工作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根據(jù)廣東省語委辦的要求,在省外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者,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需一并提供與普通話等級證書領證年份吻合的戶籍、學籍、工作證明(“證明”上要附有聯(lián)系人姓名、當?shù)毓淘捥柎a)的原件及復印件,且其普通話測試成績能從國家、省普通話測試官方網站有記錄可查,否則需在戶口(或工作、學習)所在地重新報名參加普通話測試。

3、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學習要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修學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相對應層次的師范類《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以下簡稱“兩學”)并考試合格。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需補修對應層次的“兩學”并考試合格。

下列材料之一可作為我市2015年“兩學”證明材料:

(1)廣東省教育廳選定的33所高校對本校非師范生開展“兩學”培訓,2014年9月1日前參訓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的《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合格證書》(證書上需同時蓋有培訓高校的公章和廣東省教師繼續(xù)教育指導中心的公章)在全省范圍內有效。

(2)2014年9月1日前參加國家自學考試取得的“兩學”合格證書。

(3)2014年前(含2014年)參加茂名市教育局指定的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兩學”培訓機構的學習,通過考試取得的“兩學”合格證書。

(4)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的學業(yè)成績登記表中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并成績合格的。

(5)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并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三年有效期內。

4、教育教學能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評對象:(1)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2)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科不一致的申請人;(3)通過函授、業(yè)余、自考、脫產進修等形式取得第二學歷的申請人。測評包括試講和面試,總成績分別為100分。試講成績和面試成績必須分別達到合格線(合格線為60分)。測試不合格的,取消本次申請認定資格。

三、受理申請與認定程序

凡選擇“高州市教育局”作為“現(xiàn)場確認點”的申請人員須謹記4個重要時間:(一)網上報名時間;(二)教育教學能力登記和測評時間;(三)體檢時間;(四)提交材料、現(xiàn)場確認時間。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15年9月21日8時至9月30日17時(不含周末和節(jié)假日)。

2、報名網址:“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3、“工作單位”欄的填寫:若所在單位是我局屬下公辦學校的,必須統(tǒng)一為:高州市**中心學校(不必具體到某一小學)或高州市**中學(一中);社會人員的工作單位按本人實際情況填寫。

4、網上報名需上傳近期藍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照片擴展名為JPG,上傳的照片需與上報的紙質《申請表》、《體檢表》、辦證用的照片一致。

5、申請人請牢記自己設定的登錄密碼,忘記登錄密碼以致無法登錄的責任自負。

6、申請人確認本人所填寫信息無誤并網報成功后,請直接在網報頁面雙面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并用膠水或固體膠粘貼,自行下載空白申請表打印或手寫的申請表無效。溫馨提示:①《申請表》第2頁“承諾人簽名”處由申請人用黑色鋼筆簽名。②《申請表》第4頁“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欄,免測人員不得填寫和蓋章,屬測評范圍內的人員在測評后由評委填寫分數(shù)和簽名;“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意見”和“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意見”兩欄不得填寫;第4頁的其余欄目由申請人用黑色鋼筆按個人實際情況作簡要填寫。③我市在編正式教師還須在《申請表》第1頁左上角寫上個人檔案號以便存檔,學校臨聘人員的寫上“臨聘”兩字。

(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1、屬測評范圍的社會人員,必須先登記個人信息、才可安排測評:(1)登記個人信息時間為10月8日至10月10日三天,申請人憑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本、普通話等級證、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或成績單)原件到教育局6樓人事股登記,逾期不候;(2)測評時間、地點將于10月15日左右在高州教育信息網“通知公告”欄公布,不逐一個別電話通知(錯過測評時間的,責任自負)。

2、我市普教系統(tǒng)的在編正式公辦教師、臨聘人員由所在學校的專業(yè)測評小組(3-5人組成)對申請人進行測評,測評結束后評委要將具體分數(shù)填入個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果”欄并簽名,學校測評工作必須在今年10月15日前完成。

(三)體檢

1、時間: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的每天上午7:30—11:00(其中抽血時間為7:30—9:00);下午不進行體檢。在編正式公辦教師和學校臨聘人員按附件一指定的日期,由所在學校專人帶隊參加體檢,確保安全;社會人員則可在上述時間中的任一天上午進行體檢。

2、地點:高州市人民醫(yī)院舊門診部CT樓一樓體檢科(聯(lián)系電話:6660282)。

3、《體檢表》(2013年修訂)的獲?。涸趶V東省教師資格網“資料下載”欄下載并用A4紙雙面打印。體檢前須填好個人相關資料,貼上與紙質《申請表》、網報所上傳相片同底的小一寸相片一張。

4、體檢需注意事項:體檢當天早上需空腹(即不喝水、不吃早餐),憑身份證、《體檢表》(2013年修訂)參加體檢。體檢結束后務必在當天把《體檢表》交回體檢科,體檢后的第4天由學校派員到體檢科統(tǒng)一領回體檢結果;社會人員的體檢結果由教育局人事股工作人員領取,體檢結果不個別電話通知。

5、體檢費用由人民醫(yī)院體檢科核定,110元/人(申報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婦檢項目另計)。先繳費,后憑賬單體檢。

(四)提交材料、現(xiàn)場確認

1、時間:2015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1)教育局屬下學校上送材料具體時間詳見附件二;(2)社會人員:①教育教學能力免測的,可在上述時間中任一天交材料,②需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的,必須先按規(guī)定的測評日期參加測評,測評通過后當天交材料。

2、地點:教育局6樓人事股。

3、申請人應提交以下資料:

(1)蓋有學校公章的證明原件一式2份(一份與其它證件原件一起用長尾夾夾好上交,另一份與《申請表》等裝入個人檔案袋內。證明內容含個人基本情況、是否在編正式公辦教師、任教何年級何學科等;此項社會人員不需提交);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廣東省教師資格網“資料下載”欄下載打印,表中第1-3欄由申請人填寫,第4-11欄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填寫,社會人員若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居委會(村委會)填寫,并在“(單位)填寫人(簽名)”一欄簽名并加蓋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公章;

(4)《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2013年修訂)》一份;

(5)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6)戶口簿或高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7)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8)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特別提醒:此項除公辦學校在編正式教師不用提供外,其余申請人員必須提供);

(9)有效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特別提醒:全日制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也需提供含有“兩學”和教育實習成績的學業(yè)成績單);

(10)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11)申請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除上交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初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12)近期藍底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張(必須與網報、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除社會人員外,學校申請人員所提交的復印件上都必須有審核人名字、審核日期和蓋單位公章。

4、材料整理:

(1)個人證件原件統(tǒng)一按上述順序用長尾夾夾好,不裝入檔案袋內,并按學?!睹麅员怼罚ㄔ斠姼郊┲猩暾埲说呐判蚺藕?;

(2)個人有關表格、學校證明和證件復印件嚴格按檔案袋封面上的目錄順序裝訂后裝入個人檔案袋內(檔案袋封面在本文附件四中下載打印,填好有關內容后把此封面貼在檔案袋上,檔案袋自行購買,統(tǒng)一用豎式開口材料袋);

(3)學校申請人辦證用的相片(藍底小一寸一張)由學校統(tǒng)一貼在《2015年高州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辦證用照片粘貼表》(附件五)上;社會人員則直接把相片交給人事股工作人員。

(4)體檢不合格、證件不齊全和不按要求整理材料的不得上送。上送材料時,同一間學校的只要將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材料和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以下(含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材料分成兩類捆綁好,不需將公辦教師和臨聘人員材料分開,學校臨聘人員的檔案袋目錄空白處要寫上“臨聘”兩字。

四、認定收費

(一)根據(jù)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包括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申請與學歷不對應層次教師資格的人員)須繳費240元。提交材料、現(xiàn)場確認的當天交款,屆時先把材料送到教育局6樓人事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統(tǒng)一以學校為單位(社會人員個人)到高州市建設銀行(府前路總行)繳費。

(二)認定費不包括體格檢查、普通話水平測試和教育學、心理學補修及學歷鑒定等費用,申請人(包括師范生)均應按有關規(guī)定另行繳納到相關部門。

五、其它

(一)各單位要組織全體教職工認真學習粵教繼函[2015]44號(此文可在廣東省教育廳主頁(www.gdedu.gov.cn)“通知公告”欄查詢與下載)等文件精神,指定專人負責本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及時將認定條件及我市網上報名、體檢、教育教學能力登記與測評和提交材料的時間等向教職工們公布,在社會中宣傳。

(二)本通知未詳列的相關內容,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和茂名市教育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高州市教育局

2015年7月30日

附件一: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時間安排表

附件二: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上送材料時間安排表

附件三:高州市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名冊表

附件四:高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材料檔案袋封面

附件五:2015年高州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辦證用照片粘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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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附件來源于高州市教育局網,最近更新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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