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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縣教育教學需要,經請示縣委、縣政府同意,我縣今年下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農村小學學前幼兒教師、70名農村小學教師,為保證此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藍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副書記、縣長秦志軍任組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黃永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蔣季紅,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劉素萍,副縣長吳新波任副組長;縣人社(人事、勞動)、財政、編辦、紀檢監(jiān)察、教育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廖國光兼任辦公室主任,縣人社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唐艷紅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招聘計劃
1、農村小學學前幼兒教師20名;
2、農村小學教師70名,其中小學語文32名、小學數(shù)學32名、小學英語6名。
具體職位及要求見附件1。
三、招聘原則
1、實行公開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愿、擇優(yōu)”原則。
四、招聘的待遇
經考試、考察合格并經正式聘用人員列入我縣教育事業(yè)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相關待遇。
五、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2周歲以下(即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違反國家用工年齡規(guī)定;
6、具備各職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藍山縣2015年招聘教師考試職位表》)。
7、無違法、違紀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報名、筆試、面試(試教)、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七、資格審查與報名
報考人員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及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由縣教師招聘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核后填寫《報名登記表》(附表2)。若由他人代報,則由代報人簽訂《誠信承諾書》(附表3)。
工作人員現(xiàn)場采集報考人員身份證和照片信息。
本次招聘不收考生報考費,招考所需經費由縣財政統(tǒng)籌安排。
報名時間:2015年9月2日—9月6日
報名地點:藍山縣教育局人事股
聯(lián)系電話:0746-2211686(辦)
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1:3,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1:3的比例,相應調整招聘計劃。
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登記表》上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忌鷳瘫3钟行ㄑ腹ぞ叩臅惩?,因通迅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八、考試聘用程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面試(試教)均采用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試教)成績占4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小數(shù)點后均保留兩位數(shù))。
(一)筆試:
報考人員持身份證于2015年9月12日到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2015年9月13日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參加筆試。
考試時間:2015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考試內容:
農村小學學前教育教師考試內容為幼教基礎理論知識;
農村小學教師考試內容為小學相應學科教育基礎知識。
(二)面試:
筆試完成后,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出現(xiàn)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并列入圍面試。
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對面試時形不成有效競爭的職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60分。
面試時間:
(1)農村小學學前幼兒教師:2015年9月19日;
(2)農村小學教師:2015年9月20日。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見藍山政府網和藍山教育信息網公告)。
農村小學學前幼兒教師面試內容:
(1)內容一(8分鐘,分值40分)
①抽取幼兒教材課題,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備好說課稿進行說課(5分鐘,分值20分)。
②講幼兒故事:內容自定(3分鐘,分值20分)。
(2)內容二(8分鐘,分值40分)
①視唱簡譜:抽取一簡譜,清唱(2分鐘,分值10分)
②彈唱:抽取簡譜自彈(鍵盤樂器)自唱一首歌(3分鐘,分值10分)
③舞蹈:自選幼兒舞蹈舞曲,U盤自備(3分鐘,分值20分)
(3)內容三(10分鐘,分值20分)
命題簡筆畫(10分鐘,分值20分)
農村小學教師試教內容:
相應學科的現(xiàn)行教材,10分鐘微課,分值100分。
(三)體檢
根據面試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
體檢標準和方法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教師崗位要求執(zhí)行。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則按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四)考察及資格復核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文件和《藍山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對考生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點是查閱考生的檔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情況以及有無違法、違紀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現(xiàn)象等。如考察對象不符合要求被取消資格而出現(xiàn)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
(五)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結果均在藍山政府網、藍山教育信息網公示,同時在藍山教育局張榜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九、聘用
1、公示期滿無異議確定考察合格擬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到縣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相關的正式聘用手續(xù)。
2、縣教育局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綜合成績高的考生優(yōu)先選擇崗位,拒絕按此規(guī)則選擇崗位者,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替補。
3、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員,一經聘用,必須在藍山縣服務五年,否則不予調動和調檔(如與國家政策相抵觸的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三年內不得申請縣內崗位調整。
十、解釋權
本招聘方案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746-2999093(縣紀委執(zhí)法室)
藍山縣人社局
藍山縣教育局
2015年8月18日
附件:
2、藍山縣2015年招聘教師考試報名登記表
3、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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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doc》來源于藍山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于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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