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 閱讀:1440 次 日期:2015-08-21 11:36:18
溫馨提示:易賢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了“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方便廣大網(wǎng)友查閱!

2015年全國各地政法干警招錄考試考試用書,

可通過易賢網(wǎng)電子書庫,按“ctrl+F”搜索查找您要的3D電子書。

下載:>>>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考試《申論》專科類<<<

下載:>>>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考試《法理學》碩士類<<<

下載:>>>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考試《民法學》本科類<<<

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省直各單位:現(xiàn)將《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事廳

二○○八年三月九日

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我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保證新錄用公務員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zhì)和業(yè)務工作能力,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我省各級機關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察工作。

第三條考察工作貫徹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考察對象是指按公務員招考公告規(guī)定比例確定的考試入圍、體檢合格人員。

第二章考察的組織和實施

第五條縣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指導、監(jiān)督、協(xié)調(diào)本轄區(qū)內(nèi)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招錄機關具體實施。

第六條在實施考察時,應當選派2名以上責任心強、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人員組成考察組。

第七條考察組成員與考察對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或其他執(zhí)行公務需要回避情形的,應當回避。

第八條考察組成員在考察工作中應當遵守以下紀律:

(一)客觀公正,不得弄虛作假、歪曲事實;

(二)集體議事,不得以個人意見替代考察組集體意見;

(三)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察情況和考察對象個人隱私;

(四)清正廉潔,不得收受禮金、禮卷和禮品,接受宴請等。

第九條對于確需到國(境)外進行考察的,可以委托我國駐外使、領館和外交部駐港、澳特派員公署實施。

第三章考察的內(nèi)容和標準

第十條考察內(nèi)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復審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

第十一條考察期一般為60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疾旖Y論為合格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并應在考察期內(nèi)作出。

第十二條考察中經(jīng)查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

(二)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三)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或近兩年內(nèi)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五)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受黨、團內(nèi)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七)近兩年內(nèi),在事業(yè)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guī)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的;

(八)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九)有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其它情形。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考察期結束后30天內(nèi),上述審計、審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公務員。

第十三條考察結束后,對考察對象有反映或舉報的,招錄機關要進行認真核實。必要時,公務員主管部門可會同招錄機關調(diào)查核實,由招錄機關重新作出考察結論。

第四章考察的方法和程序

第十四條考察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查閱檔案、同考察對象面談,以及聽取所在學校、工作單位、社區(qū)(村)情況介紹等形式進行,必要時可組織民主測評。

第十五條考察的程序:

(一)成立考察組,組織成員學習、熟悉考察規(guī)定和有關要求,掌握考察方法;

(二)根據(jù)考察對象的不同情況,必要時可發(fā)布擬錄用人員考察預告;

(三)到考察對象的學習、工作單位進行考察,也可到其生活所在地和曾工作單位深入了解情況,必要時可以和考察對象本人核實相關情況;

(四)考察組撰寫考察報告并提出考察結論建議,招錄機關對考察報告進行研究并作出考察結論;

考察報告作為公務員錄用審批的申報材料,必須有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考察報告所附的證明材料應當注明出處,并要求相關證明人簽名或加蓋公章;

(五)對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招錄機關應書面通知本人,并應告知其對考察結論如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對違反本細則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批評教育、調(diào)離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

第十七條列入?yún)⒄展珓諉T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考察參照本細則執(zhí)行。

第十八條國家對公務員錄用考察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十九條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細則》同時廢止。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政法干警招聘網(wǎng)

易賢網(wǎng)手機網(wǎng)站地址: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diào)整與變化,易賢網(wǎng)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關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wǎng)站聲明 | 網(wǎng)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wǎng)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聯(lián)系電話:0871-65317125(9:00—18:00)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526150442(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