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生申請查分的通知
各位考生及家長:
在獲得高考成績后,如對本人高考某科成績有疑問,可在2011年6月28日前攜帶準考證到當?shù)卣锌嫁k(院)提出復查分數(shù)的申請,并按復查科目填寫《考生查分申請登記表》。云南省招考院查分組將嚴格按要求查閱考生所申請的科目,查分結果無論是否有差錯,均打印查分結果,結果將由當?shù)卣锌嫁k(院)通知考生本人。
復查內(nèi)容為申請查詢考試科目的各題得分情況,但不查評分寬嚴。
另外,考生可攜帶準考證到云南省招考院查分組現(xiàn)場申請查分。
時間:2011年6月25日——6月27日(9:00——17:00)
地點:云南省招生考試院一樓(昆明市學府路61號)
云南省招生考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