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2016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通知
來源:南華大學網(wǎng) 閱讀:1735 次 日期:2015-09-12 09: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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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屬有關單位: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及《南華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16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稱推免生)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立推免生工作組織機構

(一)成立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鄒樹梁 文格波

副組長:丁德馨 陽小華 熊哲琰

成 員:邱長軍 陳 熙 曾建新 雷小勇 劉 永 謝銣鴻 廖基定  劉 春

下設推免生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邱長軍 劉 永

職責: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和下達的推免生名額,制定推免生名額分配方案,審核推免生工作實施方案,最終審議和確定推免生名單。

(二)成立學校推免生工作工作小組

組 長:丁德馨

副組長:邱長軍 劉 永

組員單位:教務處 研究生處 招生就業(yè)處 學生工作部 紀檢 團委 各相關學院的主管領導及職能人員。

職責:提出推免生候選人名單,制定推免生工作方案、工作計劃與及進度安排,具體負責推免生工作的組織與實施,負責初審推免生人選及復試錄取人選。

推免生工作小組下設推免生遴選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和復試錄取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

遴選辦公室主任:邱長軍(兼)

職責:遴選辦公室負責推免生候選人的遴選與審定工作。

復試錄取辦公室主任:劉 永(兼);副主任:劉 春

職責:復試錄取辦公室負責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

(三)成立各學院推免生工作工作小組

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由所在學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長、分管本科生教學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正、副書記擔任,成員由教研室主任、2~3名研究生導師組成。

職責: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按照學校推免生工作小組的要求,結合本學院學科、專業(yè)特點,制定具體推薦遴選辦法和復試錄取方案;廣泛宣傳,接受學生報名,審議,公示、確定推免生初選名單,組織好校內外推免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二、下達推免生名額分配計劃

1.各學院推免生名額分配計劃參照《南華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中的推免生名額分配辦法、國家下達計劃及學校實際情況執(zhí)行。

2.學校按國家下達的推免生名額以1:1的比例分配到各學院(各學院推免生名額分配見附表1),各學院按學校分配名額及學院實際情況制定各學科專業(yè)指標分配方案。

3.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完成推免生工作計劃者,學校有權將分配剩余指標收回,由學校推免生領導小組重新分配。

4.凡是推免工作中出現(xiàn)違規(guī)行為的,將嚴肅處理責任人,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并視情節(jié)給予相關高校通報批評、減少推免生名額、直至取消推免工作資格等處罰。

三、制定推免生遴選或接收條件

1.推免生遴選條件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學生是指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生(不含專升本、獨立學院、第二學位的本科學生)。推免生具體遴選條件按《南華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中的推薦遴選條件執(zhí)行。

2.推免生接收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身心健康。

2)經(jīng)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的高校2016屆普教本科畢業(yè)生,且取得所在學校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試資格,并在教育部所建立的“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中的資格名單推免生之列。

3)除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我校其他可授權碩士學位點均可接收推免生(具體以我校發(fā)布的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為準)。

3.優(yōu)惠政策

根據(jù)國家、省及我校碩士研究生獎助體系有關規(guī)定,所有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可可獲得較豐厚的獎學金、助學金、科研經(jīng)費及其它相關資助。具體見《南華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

學校推免生工作依據(jù)《南華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試行)》進行,基本程序如下:

(一)推薦階段

1.學校推免生工作小組遴選辦(教務處)根據(jù)推免生遴選條例將推免生候選人初選名單下達到各學院,并進行公布。

2.學校推免生工作小組復試錄取辦(研究生處)根據(jù)國家下達的推免生名額及學校制定的推免生指標分配方案分配到各相關學院。

3.各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根據(jù)學校推免生工作計劃及實施辦法,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學院推免生遴選及復試錄取方案,公示并報學校推免生工作小組辦公室(教務處、研究生處)備案。

4.各學院根據(jù)推免生分配名額及初選名單開展推免生宣傳與組織實施工作。符合學校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必須提出申請,填寫《南華大學2016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見附表2),并向學院提交第1至6學期(四年制)或第1至8學期(五年制)成績單,英語過級成績單、計算機等級證書,有關科研成果與獎勵證明的復印件,遞交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做好原件與復印件的審核工作。

5.學院根據(jù)學校推免生申請條件及學院推免生遴選辦法,依據(jù)學業(yè)成績,重點參考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專業(yè)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指標及面試考察情況,分專業(yè)進行推免生候選人綜合能力排序工作。

6.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根據(jù)推免生名額及綜合能力排名結果確定推免生推薦名單,在學院網(wǎng)站上公示10天;并于9月17日前將①~⑥紙質版材料及⑥電子版材料提交遴選辦公室(教務處)進行正式審核。

①《南華大學2016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見附表2)》

②第1至6學期(四年制)或第1至8學期(五年制)成績單

③英語過級成績單

④計算機等級證書

⑤有關科研成果與獎勵證明復印件

⑥各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匯總表(見附表3)

所有上交材料復印件均需學院蓋章及審核人簽名。

7.學校推免生工作小組遴選辦(教務處)于9月18日前將推免生審核合格名單及相關材料報學校推免生工作小組復試錄取辦(研究生處)復審。學校推免生工作小組復查合格后并報學校推免生領導小組審查,審查合格后,在校園網(wǎng)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8.公示結束后,被確定為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推免生,形成學校推免生資格名單數(shù)據(jù)庫由研究生處招生辦上報省考試院審核。

(二)接收階段

9.省考試院審核合格后,通知推免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進行注冊并關聯(lián)學籍,填寫基本信息,選擇研究生招生高校及學科專業(yè)志愿填報。

10.研究生處下載填報我校推免生相關信息及軌跡,初步審查符合要求后給推免生下發(fā)復試錄取通知書,并組織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復試。

11.推免生復試合格后由學校研究生處招生辦發(fā)送待錄取通知,考生同意后由學校研招辦下載待錄取名單。

12.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必須是已接受待錄取中的推免生,報省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即達到公開的基本條件,然后錄取名單對外公開。

13.根據(jù)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被接收為推薦免試生者,不得參加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五、補充說明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

2.推免生選撥應依據(jù)學業(yè)成績,重點參考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專業(yè)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及綜合素質水平。

3.分配的推薦名額不能跨學院使用。

4.最終推免生推薦、復試、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推免服務系統(tǒng)”備案信息為準,未經(jīng)招生單位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tǒng)”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5.嚴格按推薦、接收時間進度附件4要求執(zhí)行,我校推免生接收按學校推免生接收章程實施,學校推免生接收招生專業(yè)目錄參見附件5。

6.我校推免生候選人遴選工作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工作;復試錄取工作由研究生處負責、各學院具體組織進行,按學校推免生工作方案執(zhí)行。

7.獲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不得與用人單位簽定就業(yè)協(xié)議書。

8.今年推免生的招錄過程與過去相比有較大變化,目錄查詢、信息注冊、上傳照片、繳費、填報志愿、接收復試和待錄取等都要在新的“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上進行,同時不再領取校驗碼、登記表,也不再進行網(wǎng)上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

9.學校推免生工作小組遴選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學籍科,聯(lián)系人:陳文波;聯(lián)系電話: 0734-8281632。

10.學校推免生工作小組復試錄取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研招辦,聯(lián)系人:劉鋒;聯(lián)系電話:0734-8282310。

11.為加強對推免生工作的監(jiān)督,推免生申請訴訟由校監(jiān)察處受理,設立舉報電話0734-8281591。

12.我校推免生工作的所有文件均已上網(wǎng),有關文件及表格下載地址:http://yjs.usc.edu.cn。

南華大學推免生工作小組

2015年9月10日

附表:

附表1:南華大學2016年推免人數(shù)分配一覽表(待更新)

附表2:南華大學2016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

附表3:南華大學2016年各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匯總表

附表4:南華大學2016年推免生工作進程表

附表5:南華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代碼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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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大學2016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doc》《南華大學2016年各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匯總表.doc》來源于南華大學才網(wǎng),最近更新于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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