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試科目名稱: 商法學
二、 招生學院(蓋學院公章):
基本內容: 第一編 總論 包括:商法的基本問題(商法調整的對象、商法的體系和淵源、商法的產生和發(fā)展、商法的價值取向和基本原則、商法的演進、市場交易主體、市場交易行為、商法學的學習與研究方法)。第二編 公司法包括:公司及公司法的基本問題、公司的設立制度、公司章程、公司的人格制度、公司治理結構、公司的資本制度、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和股權轉讓、國有獨資公司、一人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公司的合并分立與組織變更、公司的解散與清算。第三編 證券法 包括:證券法的基本問題、信息公開制度、證券發(fā)行與承銷法律制度、證券上市與交易法律制度、上市公司收購制度。第四編 破產法包括:破產法的基本問題、破產范圍與破產原因、破產申請與破產案件的受理、破產管理人、債務人財產與相關制度、破產程序中的債權申報與債權人會議、重整與和解、破產宣告與破產清算。第五編 票據(jù)法 包括:票據(jù)法基本問題、票據(jù)制度通則、匯票、本票與支票。第六編 保險法包括:保險和保險法基本問題;保險合同通則、人身保險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
參考書目(須與專業(yè)目錄一致)(包括作者、書目、出版社、出版時間、版次):徐學鹿主編:《商法學》(第四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 |
說明:1、考試基本內容:一般包括基礎理論、實際知識、綜合分析和論證等幾個方面的內容。有些課程還應有基本運算和實驗方法等方面的內容。字數(shù)一般在300字左右。 2、難易程度:根據(jù)大學本科的教學大綱和本學科、專業(yè)的基本要求,一般應使大學本科畢業(yè)生中優(yōu)秀學生在規(guī)定的三個小時內答完全部考題,略有一些時間進行檢查和思考。排序從易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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