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院2016年推免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據(jù)《重慶大學研究生院關于做好接收2016年推薦免試生工作的通知》,結(jié)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推免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接收復試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1、領導小組:負責制定2016年推免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接收方案和實施細則,審核通過錄取的推免生,確定推免生新生獎學金評定名單,處理推免生考核錄取過程中的相關爭議,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劉星
副組長:楊俊,廖冰
成員:龍勇,袁曉浩,但斌,陸靜,黃新建
2、工作小組:負責推免生接收方案的實施,包括資格審核、復試安排、成績復核與匯總、完成錄取接收工作等。
組長:楊俊
副組長:廖冰
成員:陸靜,黃新建,段俊利,張語文
3、考核小組:在對推免生德、智、體、能、勤等多方面的綜合素質(zhì)及綜合應用能力和知識背景等進行全面考察和評價的基礎上,評定推免生的綜合面試成績。
二、工作紀律要求
根據(jù)教育部及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堅持德、智、體、能、勤全面衡量、保證質(zhì)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所有參與推免生接收錄取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推免生接收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對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學院將嚴肅查處。對復試后不被錄取的考生,學院將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及調(diào)解工作。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10日內(nèi)接受學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jīng)調(diào)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學生對復議結(jié)果有異議,由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復議。
三、推免生申請者的基本條件
1. 推免生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xiàn)良好,品德優(yōu)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學風端正,勤奮好學,思維敏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以及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習成績優(yōu)秀。遵紀守法,未受過任何處分。
2. 推免生申請者學習成績優(yōu)秀,英語水平良好;
3. 推免生申請者應獲得所在院校的推免生資格,推薦手續(xù)完備、材料齊全;并本科畢業(yè)(不含專升本)時必須獲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yè)證書。
四、推免生報名和申請方式
推免生申請者登錄“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簡稱“全國推免生服務系統(tǒng)”,http://yz.chsi.com.cn),填報我院相關招生專業(yè)。
五、推免生復試時間安排和注意事項
1. 我院根據(jù)推免生在“全國推免生服務系統(tǒng)”中提交的申請信息,確定取得參加我院推免生復試資格的推免生。
2. 根據(jù)學校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精神,參加復試的每位推免生需繳納復試費150元,用于復試工作。
3. 獲得我院復試資格的推免生報到時須提交如下材料:
(1)2016年推免生資格證明(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2)學生證及本科階段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3)英語四、六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英語四、六級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或證明外語水平的其他考試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4)其他相關材料(諸如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復印件,專家推薦函)。
以上材料(原件不交,僅用于現(xiàn)場查驗)交經(jīng)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專業(yè)學位碩士辦公室(603室)。推免生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或不準確,學院將取消推免生申請人的復試資格,通過復試錄取的,學校有權(quán)取消其錄取資格。
4. 復試時間:2015年10月9日。
六、推免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1、推免生復試科目設置及分數(shù)
(1)金融(專業(yè))碩士 推免生復試科目共計3門,合計400分。具體科目及分數(shù):金融學綜合筆試(200分,包括:金融學、公司財務、投資學等內(nèi)容);綜合面試(150分);英語口語面試(50分)。
(2)會計(專業(yè))碩士 推免生復試科目共計3門,合計400分。具體科目及分數(shù):會計專業(yè)綜合筆試(200分,包括: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綜合面試(150分);英語口語面試(50分)。
2、推免生錄取方法
復試各科成績及格者,為基本合格的待錄取生源,并按以下原則進行初步錄取:分專業(yè)(金融碩士、會計碩士),按復試總成績排名,由高分向下依次錄取,額滿為止,不進行跨專業(yè)調(diào)劑錄取。
3、推免生錄取結(jié)果公示和通知發(fā)布
(1)復試工作結(jié)束后,將按學校和研究生院要求將推免生復試考核成績在經(jīng)濟與工商管理學院網(wǎng)站公示3個工作日,然后將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并在我校研招網(wǎng)(http://yz.cqu.edu.cn)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
(2)凡通過我院復試,并被我校研究院接收的推免生,由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布待錄取通知,推免生申請人收到待錄取通知后,必須在24小時內(nèi)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七、推免生獎學金的相關規(guī)定
根據(jù)《重慶大學研究生院關于做好接收2016年推薦免試生工作的通知》,所有被錄取的推免研究生第一學年可享受A等學業(yè)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實行動態(tài)管理,每學年評選一次。
本細則由學院相關辦公室負責解釋,電話:金融(專業(yè))碩士023-65112505, 會計(專業(yè))碩士023-65112641。
重慶大學經(jīng)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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