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工作,確保生源質量,依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huán)節(jié),也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創(chuàng)新能力是否符合碩士生要求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各招生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在復試中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決杜絕徇私舞弊,努力做到以人為本、全面考察、客觀評價、擇優(yōu)錄取。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內蒙古師范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復試及招生工作。
各學院成立本單位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組長由學院主要領導擔任。復試領導小組名單于規(guī)定日期前報研究生處招生科。
三、復試的主要方式和內容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應參加外語與一門專業(yè)課的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
1.外語的復試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組織。外語筆試(包括聽力),考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100分。
2.專業(yè)課的復試由各招生學院自行組織安排。時間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確定。
專業(yè)課的復試,主要是進一步考核考生對本專業(yè)本科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掌握的程度。一律采用筆試的方式,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筆試時至少兩名監(jiān)考人員嚴格按考試要求實施。
3.綜合素質面試內容與方式由各專業(yè)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組織安排。具體要求: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且應有指導教師參加;每個復試小組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同一學科(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統(tǒng)一。成績按A、B、C、D四個等級記分,D為不及格。
4.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的考生,應對其作為推薦免試主要依據的特殊學術專長或突出培養(yǎng)潛質進行重點考核。推薦人應回避對被推薦人的面試工作。
5.所有的復試應有記錄,復試結束時,監(jiān)考人員和專業(yè)課復試小組和復試領導小組組長均應在《接收推免攻讀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表》(見附表)上簽字。綜合素質面試要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
四、監(jiān)督和復議
1.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復試工作過程進行檢查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2.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
3. 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應及時公布。
4. 實行復議制度。申訴時限應在公示期內。受理投訴、申訴的電話為0471—4992529,0471—4393229。
五、錄取
1.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外語筆試、專業(yè)課筆試及面試三項中任一項不合格),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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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接收推免攻讀碩士研究生登記表.doc》來源于內蒙古師范大學網,最近更新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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