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復旦大學腦科學研究院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科學規(guī)范,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確保招生質量,我院根據《復旦大學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復旦大學2016年接收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專業(yè)特色,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機構設置
根據學校要求,成立腦科學研究院推免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張玉秋
組員:馬蘭、鄭平、陳靖民、楊振綱、鐘詠梅、羅赟星
成立腦科學研究院招生選拔考核小組。
組長:張玉秋
成員:馬蘭、彭剛、楊振綱、張嘉漪、鄭平、鐘詠梅、禹永春
二、復試方案
1、申請
凡符合復旦大學招收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包括推薦免試碩士生和直接攻博生)基本條件和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請。申請人須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辦理注冊、網上支付、報考等手續(xù)(具體步驟和要求詳見該系統(tǒng)網站)。
2、復試
院招生選拔考核小組對申請信息進行初審,并通知通過初審的申請人參加復試。復試為面試,方式包括口試、實驗操作考核等,面試科目和內容包括相關學科(生物學、藥學或中西醫(yī)結合基礎等)基礎知識、英語、實驗技能、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及專業(yè)素養(yǎng)等。思想政治品德、思維表達等能力也均為復試考核內容。復試時間為2015年9月28日-10月13日,具體時間依據生源情況確定。
3、錄取
院推免招生工作小組和院招生選拔考核小組綜合考慮考生復試成績,確定待擬錄取名單提交學校審核。審核通過后,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考生發(fā)送擬錄取通知,正式錄取通知書在政審合格后于2016年6月中旬左右寄發(fā)本人。
4、特別說明
1)報考直博生且通過復試者還須于12月1日-31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上辦理博士生報名手續(xù),屆時未辦理網上報名和確認手續(xù)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2)申請人所交材料概不退還。如發(fā)現考生申請信息有造假行為,不論何時,立即取消其報考或學習資格。
三、選拔考核程序及要求
1、每名考生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其中包括口試、實驗操作考核等,一般先進行口試,后進行實驗操作考核等。
2、考生不得攜帶錄音、錄像設備等進入復式考場。
3、已完成復試的考生不允許向未復試的考生泄露與考試相關的任何內容。如發(fā)現泄露考題、接收考題或擾亂面試秩序的考生,經核實后將取消復試成績和擬錄取資格。
4、復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盡快通知落選考生。
本細則由腦科學研究院推免招生工作小組負責解釋,與學校有關規(guī)定不一致處以學校規(guī)定為準。
腦科學研究院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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