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經縣政府批準,竹山縣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協(xié)警20名(限男性),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考試考核,把符合條件、素質良好的人員招聘到公安機關,協(xié)助人民警察從事警務工作。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湖北省居民戶口,在竹山縣有固定住所公民;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會計算機操作,年齡在30周歲以下的公民(即1985年10月01日以后出生);警察院校畢業(yè)生、退伍軍人優(yōu)先錄用。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曾被辭退或受到開除公職處分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在境內外有重大違法犯罪、反黨、反社會言論和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或者參與邪教組織的。
三、招聘程序
(1)志愿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會駕駛機動車輛的并持機動車駕駛證,持上述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張,于10月9日至10月14日到縣公安局政工室(辦公樓五樓)報名。
(2)考試:考試主要內容為計算機操作。
(3)面試:筆試結束后參加面試。
(4)政審和體檢:面試結束后按擬招聘人數擇優(yōu)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由縣公安局進行政治審查。
(5)政審合格者,經培訓合格后,由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錄用協(xié)警合同。
四、待遇及管理方式
(1)錄用協(xié)警合同由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一年一簽訂。
(2)聘用人員每月基本工資1500元,并按國家規(guī)定辦理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工傷及生育保險金。
(3)縣公安局對被聘用人員一年一考核,對考核不合格人員予以解聘。
(4)聯系電話:4230047
竹山縣公安局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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