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文件精神,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根河市公安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招聘制度,規(guī)范招聘程序,嚴肅招聘紀律,切實做好招聘人員的各項工作,確保招聘人員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
二、招聘計劃
根河市公安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12人。具體崗位條件詳見《根河市公安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條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愿從事公安保衛(wèi)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戶籍條件:具有根河市戶籍(2015年9月1日前落戶)或根河市生源地(具有根河市學校學籍)的畢業(yè)生。在我市服務期滿的,正在服務期間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社區(qū)民生志愿者”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也可以應試。
3、年齡條件: 1985年01月01日至1997年01月01日期間出生。
4、身體條件:男性身高在1.72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5米以上。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相關體檢要求,主要包括身體健康、反應敏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斜視、無色盲、無重聽、無口吃、無紋身、無煙燙痕跡;無精神類疾病,無傳染病史及心臟疾病;體態(tài)中等;雙眼矯正視力在1.0以上等。
5、具備招聘崗位相適應的學歷、性別等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曾受過辭退或開除公職紀律處分的;曾受過開除黨籍、團籍、學籍紀律處分的,或近三年曾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的;
3、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4、有過吸毒史的;
5、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應聘人員于2015年10月19日至25日在根河市人社局五樓會議室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交納考務費(報名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報名材料要求
應聘人員需要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報到證(或學籍檔案)、退伍軍人證件等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照4張,登錄根河市政務網(wǎng)站下載并填報報名表一式二份。
3、報名及考務費用
經(jīng)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交納報名費、筆試考務費共120元。2014年畢業(yè)生減半收取即60元,2015年畢業(yè)生免交報名費、考務費。享受低保城市家庭的報考者持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證明報考可免交報考費用。
4.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未按照要求在指定報名期限內(nèi)報名、交費、領取考試證件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體能測試兩個階段,考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
1、考試比例
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達到4: 1及以上比例方可開考。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根據(jù)實際情況,經(jīng)領導小組研究,做適當調整。
2、筆試
(1)筆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進行,筆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2)考試時間地點:根據(jù)報名及初審情況在根河政務網(wǎng)站上另行通知。
(3)政策加分: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4)筆試總成績的計算
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5)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選比例:各招聘崗位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進入體能測試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計劃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范圍人選。
(6)進入體能測試人員將進行公布,并同時公布參加體能測試相關事宜。
3.體能測試
(1)進入體能測試的應聘人員需要交納體能測試考務費100元。
(2)體能測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視頻監(jiān)控下進行。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由領導小組根據(jù)根河實際于測試前研究確定。
六、體檢和考察
1.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的確定
體能測試工作結束后,在每個崗位體能測試合格人員范圍內(nèi),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及該崗位計劃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如果出現(xiàn)招聘崗位體能測試合格人數(shù)低于聘用計劃的情況,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從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能測試遞補人選。
2.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組織實施。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按醫(yī)院標準由應聘人員自行支付。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從該崗位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考察
考察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jù)招聘崗位的需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疾觳缓细竦?,取消聘用資格,并從該崗位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1.確定擬聘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jù)考察結果,將擬聘人員情況報領導小組審議確定。
2.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
3.公示期滿,對符合聘用條件人員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對不符合聘用條件或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的人員,經(jīng)有關部門核實后取消聘用資格。并從該崗位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4. 本次招聘人員為全額事業(yè)編制,被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的人員一律簽訂最低服務期合同,聘用后5年內(nèi)不得調轉,違反此規(guī)定的取消其事業(yè)編制身份。
咨詢電話:市人社局 5227722
市公安局 5232011
根河市公安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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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公開招聘特警報名表.doc》來源于根河市人民政府網(wǎng),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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