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5〕20號
相關學院:
根據(jù)《淮陰工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定暫行辦法》(淮工院〔2013〕83號)、《淮陰工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試行)》(淮工院〔2014〕43號)文件要求,現(xiàn)將我校2014-2015學年度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獎對象
評獎對象為我校在讀2013、2014級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
二、評定名額
相關學院根據(jù)《淮陰工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定暫行辦法》(淮工院〔2013〕83號)文件要求對2013級研究生進行評定,根據(jù)《淮陰工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試行)》(淮工院〔2014〕43號)文件要求對2014級研究生進行評定,請嚴格按照獲獎比例評定。具體名額分配如下:
三、評定程序
1. 10月28日前,相關學院成立由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行政管理人員、研究生代表參加的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制定本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報研究生處備案。
2.10月29日前,學院組織全體評獎對象學習《淮陰工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定暫行辦法》(淮工院〔2013〕83號)、《淮陰工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試行)》(淮工院〔2014〕43號)等文件,在此基礎上做好參評研究生的材料準備工作,確保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工作有序進行,充分發(fā)揮評獎評優(yōu)工作的激勵作用,推進優(yōu)良校風和學風建設。
3.11月2日前,參評研究生需填寫《淮陰工學院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附件1)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研究生的課程成績以研究生管理系統(tǒng)輸出為準。
4.11月10日前,學院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后將初申合格名單及相關材料報研究生處,校研究生獎助工作小組對初審名單進行審核、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校長辦公會審批、發(fā)文公布獲獎名單。
四、相關規(guī)定
為充分發(fā)揮評獎評優(yōu)的激勵作用,同一學年度,已被學校推薦為國家獎學金人選的,也可申請獲評學校獎學金,不占評獎指標,可享受榮譽稱號,但不重復享受獎金。
五、材料報送及時間要求
1.初審合格名單一份(加蓋學院公章),并報送電子稿。
2.初審合格研究生的附件1紙質(zhì)文檔一式二份,并報送電子稿。
以上材料請相關學院于2015年11月10日下午下班前報送至研究生處,電子稿發(fā)至孫莉老師OA信箱,聯(lián)系電話:83559107。
研 究 生 處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附件1:《淮陰工學院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2:《淮陰工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定暫行辦法》(淮工院〔2013〕83號)
附件3:《淮陰工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試行)》(淮工院〔2014〕43號)
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附件1-3.doc》來源于淮陰工學院網(wǎng),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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