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的公告》和《關于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面試公告》要求,現(xiàn)將珙縣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資格復審及面試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告
考生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詳見附件1(表中陰影部分的考生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工作證)原件(驗原件,收復印件)及《四川省2011年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考試信息表》,于7月22日(上午8:30-12:00)到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參加資格復審(已參加工作考生,還需持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工作證),同時上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者,需交納面試考務費80.00元/人。凡有關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該報考者面試資格;凡缺少上述材料者,不發(fā)放面試通知單。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一)面試時間
2011年07月23日(具體見面試通知單)。
(二)面試地點
資格審查通過后,另行通知。
(三)面試所需證件及材料
本人身份證(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面試通知單。
(四)相關事宜
1.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所有參加面試人員需在面試當日7:30準時進入候考室報到。
3.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參加面試人員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
4.參加面試人員不能攜帶與面試無關的任何物品,考生如有將手機等遠程傳輸、通話及存儲設備帶入候考室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作違規(guī)處理,取消考試資格。
5.面試擇優(yōu)辦法按照《宜賓市選聘大學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優(yōu)先聘用具體辦法》執(zhí)行。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珙縣委組織部、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831-4011107、0831-4318967。
珙縣縣委組織部 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