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16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編制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5]37號)文件精神,為保證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試點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有序開展,特制定本試點招生工作辦法。
一、招生專業(yè)
人權法學
二、申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2.考生學歷、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得國家承認的碩士或博士學位;
(2)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3)獲得國家承認的學士學位后滿6年或6年以上(從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學之日),且已在所要報考的學科或相近的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蒲刑幑嫉暮诵钠诳麊螢闇剩┥溪毩l(fā)表過二篇以上的學術論文,可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qū)取得碩士學位(須在報名時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不能以應屆生身份報考);
3.較強的科學研究能力和較突出的創(chuàng)新能力;
4.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5.有3名與報考學科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fā)和民族地區(qū)發(fā)展服務;
(2)保證畢業(yè)后到定向地區(qū)或單位就業(yè);
(3)獲得所定向省教育廳的報考資格;
(4)漢族考生原則上應具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經歷。
三、申請程序
(一)網上報名
關于網上報名流程及要求,申請人可登陸研究生院網站查閱《中國政法大學2016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或相關報名通知。
(二)提交材料
網上提交申請信息后,申請人務必于2015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地郵戳時間為準)將以下紙質申請材料按順序整理裝訂后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或當面送至申請學院。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25號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A1008,郵編:100088。
1.《中國政法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信息表》、《政審表》(網上報名成功后,申請人自行下載打?。?;
2.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學習成績單(應屆生須加蓋教務或培養(yǎng)部門公章;往屆生可從個人檔案中復印,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3.學士、碩士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研究生證復印件);
4.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碩士論文開題報告);
5.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計劃(研究計劃應具備科學性、創(chuàng)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題、已有基礎、基本思路、預期目標等);
6.申請人認為能夠代表自身學術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專著、論文、調研報告等材料和能夠證明自身外語水平的材料。
7.專家推薦信。(推薦信應由推薦人親自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口處簽字。)
申請人須有3名專家做推薦人。3名專家的組成須為:攻讀碩士學位期間指導教師1人;外校同行專家1人(中國政法大學之外);中國政法大學同行專家(非報考導師)1人。
如攻讀碩士學位期間指導教師與所申請導師為同一人,3名專家的組成須為:外校同行專家1人;中國政法大學同行專家(非報考導師)2人。
8.外語水平證明。(外語水平證書、SAT、TOEFL、IELTS以及其他可以證明本人外語能力的證書復印件。)
注意事項:
1.請將以上材料電子版/掃描版發(fā)至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辦公室郵箱:ihr@cupl.edu.cn(對于專著等材料可以只掃描封面)。郵件主題須注明:考生姓名+報名號+學院+導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考生需注明少骨+考生姓名+報名號+學院+導師。
2.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及未發(fā)送報名材料電子版/掃描版至上述郵箱,則視為報名無效;所有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3.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者無法獲得復試資格。
4.請勿使用快遞,學院老師不負責取件。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12月20日—2016年1月20日
2.導師對報考本人的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全面審核,評定成績,并提出準予參加復試的考生的名單,復試比例不超過5:1。
本院將于2016年1月底之前將準予復試考生的名單報研究生院,經研究生院審批通過后予以公布。
五、復試考核
1.考核時間:2016年3月12日-13日
2.考核方式分為專業(yè)筆試和綜合面試,專業(yè)筆試包括國際人權法和人權法原理兩門課程;綜合面試將由本校3名同行專家組成的面試考察小組(導師任組長)對申請人的綜合素質(包括但不限于思想品德、專業(yè)知識、研究計劃、培養(yǎng)潛力及英語水平)進行面試考察。
3.成績組成:專業(yè)筆試、綜合面試按照 3:7的比例計算。
六、健康檢查
考生復試時須參加我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yī)院為我校校醫(y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七、錄取
1.綜合成績組成:材料審核、復試成績、導師評價按照3:5:2的比例計算。
2.錄取:根據綜合成績,報考每個導師的考生從高到低排列,順序錄取。錄取名單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上報,由研究生院、監(jiān)察處審核,報校招生委員會批準,并于5月中旬公布錄取結果。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1.考生所報導師及其他導師、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考生或關系人宴請,不得接受任何禮金、禮品。
2.本院提前公示考核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對考生的綜合面試全程錄音,并允許全校師生旁聽。
3.監(jiān)督及咨詢電話
人權研究院辦公室 咨詢電話:010-58908276
中國政法大學研招辦 咨詢、監(jiān)督電話:010-58908070/71
中國政法大學紀委 專用監(jiān)督電話(請勿咨詢):010-58909069
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由人權研究院負責解釋。
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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