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選)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社保局審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選)聘機關工勤人員和市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本次招(選)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招(選)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共有98個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選)聘工作人員426名,1個市級部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機關工勤人員1名。具體招(選)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附表。
二、招(選)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
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招(選)聘范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選)聘考試分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職員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工勤崗位公共科目及職員崗位專業(yè)科目報名全部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工勤崗位專業(yè)科目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專業(yè)科目的現場報名在招(選)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指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詳見附表)。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1年8月5日9:00至8月10日18: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入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初審報考資格。各用人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初審資格部門或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核時使用。
(三)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1年8月12日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用人部門或單位,聯系電話見附表)。
(四)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1年8月14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_認參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確認。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五)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選)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用人單位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未達到該比例的,除特殊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選)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因招(選)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選)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六)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
考務費的,于2011年8月29日9:00起至9月2日18: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報名系統(tǒ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yè)科目測試及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職員崗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工勤人員崗位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1年9月3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專業(yè)科目測試
職員崗位專業(yè)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由市人力社保局統(tǒng)一組織,測試時間初定于2011年9月3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工勤人員崗位專業(yè)科目測試內容為本專業(yè)(行業(yè))的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確定內容并組織實施,市人力社保局將組織巡視。專業(yè)科目分值100分。測試時間、地點及方式見附表。
(三)面試
面試由上級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參照重慶市公務員面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指導、監(jiān)督。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公開招(選)聘面試比例為1:2或1:3,公開選聘的面試比例可適當放寬,但不超過1:5,具體由主管部門會同招(選)聘單位視擬招(選)聘崗位實際報考人數多少確定。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選)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均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特別提醒: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參加考試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要求,在專業(yè)考試結束確定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網站上公示7天。
進入面試人員須在公示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證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和工作經
歷證明等材料,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選)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選)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等見附表。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和考核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選)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總成績相等時,除招(選)聘單位有特殊規(guī)定外,依次以學歷、職稱和專業(yè)科目、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體檢由上級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招(選)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市級主管部門會同招(選)聘單位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tǒng)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核、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視且合格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要求,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選)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選)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yè)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選)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開招(選)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201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yè)(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招(選)聘單位有其他要求的,從其要求。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
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其它
招考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023-86868837
2.考務咨詢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812
3.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8707、86868702
4.涉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專業(yè)知識、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的有關問題,請直接按附表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本簡章由各招(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2.2011年下半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3.201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機關工勤人員情況一覽表
注:附件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201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xls”,文件“201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xls”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的excel制作,請務必確保你的電腦已經安裝MS-Offic辦公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附件:
注:1、專技指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職員)指管理人員、工勤指工勤人員。
2、結構化面試,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知識、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
3、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上述解釋僅適用于此次招考工作。
4、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7月1日,如25周歲及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0周歲及以下,指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歲及以下,指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0周歲及以下,指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5周歲及以下,指196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5、報名資格審查時,符合學歷要求,但因學歷層次不同致使專業(yè)稱謂不一致的以及國民教育同一學歷層次,因學歷類別不同致使同一專業(yè)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yè)要求。
注:1、結構化面試,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知識、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
2、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 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上述解釋僅適用于此次招考工作。
3、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7月1日,如25周歲及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0周歲及以下,指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歲及以下,指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0周歲及以下,指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5周歲及以下,指196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4、報名資格審查時,符合學歷要求,但因學歷層次不同致使專業(yè)稱謂不一致的以及國民教育同一學歷層次,因學歷類別不同致使同一專業(yè)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y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