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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根據(jù)《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事宜的通知》要求,結合學院整體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現(xiàn)將學院2016年對口高職和五年直升轉段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報名
(一) 時間: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
1. 報名資格審查。各系嚴格審查2016年參加高考報名學生的學籍和戶籍,制作分專業(yè)、分學制考生花名冊(按照學號順序)。時間:2015年11月27日;
2. 領表,組織和指導學生填表,交表。將《考生花名冊》
和填寫后的《高考報名表》交至院學生工作處。時間:2015年11月30日;
3.信息錄入、照相、核對及打印。各系負責招生的輔導員組織考生以系以班為單位完成數(shù)據(jù)錄入、照片采集、打印及核對信息等工作。時間:2015年12月1日-4日;
4.交資格審查表。以系為單位,審查、整理對口高職考生
《資格審查表》交至院學生工作處。時間:2016年3月份開學后三日內(nèi);
5.打印體檢表,聯(lián)系醫(yī)院,交體檢表。時間:2015年12月9日;
6.各系派專人負責組織對口高職考生體檢。時間:2015年12月11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注:報名信息進入省考試管理中心信息庫后,不再補報或修改考生信息。)
(二)符合下列條件學生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符合省招委規(guī)定的在青高考報名錄取條件;
3.身體健康;
4.報考對口高職考生為學院2016屆中職畢業(yè)生;
5.報考五年直升考生為學院2013級五年制直升學生;
6.以上所有考生必須具有本省戶籍和本院學籍才具備報考資格。
(三)報名方法及要求
請各系負責人安排專人負責,具體完成我院2016年對口高職和五年直升轉段普通高考報名工作。
1. 各系負責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對所有考生的學籍和戶籍進行嚴格審查。學籍審查內(nèi)容:各系持分專業(yè)、分學制的考生信息表到學生工作處,與考生入學時的新生審批表核對;戶籍審查內(nèi)容:考生必須提供經(jīng)公安部門入網(wǎng)打印的青海省戶口薄、身份證(第二代)等相關證件(原件),核對時二者相關信息必須一致。核對后各系要收取考生戶口薄、身份證復印件存檔備查;
2.各系仔細核對各班報名信息表后,編制本系對口高職和五年直升考生報名花名冊,將電子版和紙質(zhì)版表格(系領導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各一份上報院學生工作處,信息要準確無誤;
3.參加對口高職考試的考生自備3張免冠半身小二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貼于資格審查表(2張)和報名表;五年直升轉段的考生自備1張免冠小二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貼于報名表。報名信息錄入時要對考生現(xiàn)場采集圖像信息,請考生按拍攝證件照的要求整理個人儀容儀表,考生拍照時著單衣;
4.報名填寫的所有表格,要求考生所填寫的基本信息必須與本人戶口薄、身份證上的信息一致,而且還要仔細核對報考科類、考試類型、戶口類型等項目。被高校錄取的新生用身份證號向教育部注冊,考生必須準確填寫、細心校對號碼,否則在學歷認證時查找不到與考生本人身份一致的信息。如因?qū)W生本人提供錯誤信息導致個人無學籍或?qū)W籍信息有誤,影響后期無法獲得畢業(yè)文憑和申請助學貸款等,責任自負;
5.考生報名電子信息由各系負責收集錄入。重點核對: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報考科類、應試卷種、考試類型、戶口類型、戶口所在地、照顧條件、限報類型、考生父母親基本信息等項目。報名信息以數(shù)據(jù)庫信息為準,《報名登記表》電子表格打印件一式兩份,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學院和考區(qū)招辦蓋章后,一份裝入檔案,一份交給考生本人;原件由考區(qū)招辦保存??忌獮樽约核_認的信息承擔責任;
(注:考生每修改一次信息就要重新確認一次,有過修改的原報名登記表打印件要注明“作廢”字樣后由各系留存?zhèn)洳?,錄取結束半年后銷毀。報名信息打印件經(jīng)考生本人核對無誤簽名確認后不得更改,不得他人代替考生確認信息和簽字。)
6. 各系、各班級要加強對對口高職考生的誠信教育。考生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及照顧條件等客觀、翔實、準確;承諾參加考試時遵守規(guī)定,服從管理;
7. 對口高職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準考證》方準進入考場。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內(nèi)容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忌诎嗉壈嘀魅我陀^、真實地對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鑒定內(nèi)容要完整、準確,不得只填寫“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jié)嚴重的;
(二)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jié)嚴重、性質(zhì)惡劣的。
三、體檢
(一)參加對口高職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體檢。體檢時間由考區(qū)招辦確定。體檢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執(zhí)行。
(注:體檢中取消“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檢測。如果受檢者轉氨酶正常,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酶異常,可進一步明確診斷?!扼w檢表》中的“肝功能”所對應的“轉氨酶”欄不能為空)
(二)體檢由考區(qū)招辦會同當?shù)匦l(wèi)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在縣級以上醫(yī)院或相應的醫(yī)療單位進行,主檢醫(yī)師由具有副主任醫(yī)師(含)以上職稱的醫(yī)生擔任,并對其結論的真實性負責。非指定的醫(yī)療機構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無效。
(三)體檢結論要告知考生本人(必須讓考生看體檢結果),以免因信息錯誤導致考生落選。錄取過程中,如對體檢結論有異疑的考生進行復查,由省招辦確定終檢醫(yī)院最終裁定。
四、資格審查
(一)在青高考報名條件嚴格按照省招委“青教招委〔2000〕007號、〔2006〕33號,青招委〔2011〕42號、〔2013〕4號”文件執(zhí)行。
(二)資格審查要嚴格執(zhí)行省政府辦公廳和省招委、省教育廳、省監(jiān)察廳、省公安廳分別下發(fā)的《關于認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青政辦〔2007〕177號、青教招委〔2008〕48號)精神,并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做到政策解釋到位,審查把關嚴格,執(zhí)行政策不偏差,確保資格審查工作和諧有序。
(三)考生資格審查分四個階段進行:
1.報名過程為第一階段,各系要對所有報名學生的戶籍、學籍進行認真審查,不符合在青報考資格者不予報名;
2.高考前為第二階段,各系要對已報名學生的資格進行核查,對有舉報、可疑對象的戶籍、學籍進行摸底和走訪調(diào)查,尤其對戶口薄的真實性進行比對,不符合條件學生在發(fā)放《準考證》前報省招辦注銷;
3.高考結束至填報志愿期間為第三階段,對上線考生進
行嚴格審查;
4.招生錄取過程為第四階段,對預錄取考生進行最終審
查,不符合條件者經(jīng)各系再次復審落實確認后,向?qū)W院學生工作處上報,再由學院上報至招辦做出最終報告。
(四)對已報名學生的基本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主要內(nèi)容為:姓名、報名號、畢業(yè)學校、加分條件、限報類型、考生父母及就業(yè)單位。
五、報名考試流程
各系負責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查->各系領取報名表格->考生填寫《報名登記表》、《資格審查表》,上報考生花名冊->由各系負責信息錄入->數(shù)碼照相、打印核對信息->考生在報名表打印件上確認簽字->體檢->持資格審查表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蓋戶籍章->交表->考試->填報志愿->錄取。
六、未盡事宜與院學生工作處聯(lián)系。
院學生工作處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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