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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熱烈歡迎你們報考2016年碩士研究生,并預祝你們心想事成。
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舉行,根據(jù)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提醒你們注意以下事項:
一、請于2015年12月14日到2015年12月28日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忌鷳{《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稖士甲C》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有任何涂改或書寫。
二、根據(jù)準考證上的考場信息,請于2015年12月25日下午到第一、第八、第九教學樓熟悉自己的考場,及時了解有關考試的通知公告。
三、考生需在每科開考前30分鐘到達考點,統(tǒng)一時間入場;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
四、關于統(tǒng)一作答工具的幾點說明
1、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由考點統(tǒng)一提供作答工具,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自帶作答工具。
2、考點在開考前將統(tǒng)一作答工具擺放在考桌上??忌谒伎颇咳靠荚囃戤吳?,不得將統(tǒng)一作答工具帶離考室,必須擺放在自己的考桌上,由考點負責管理。
3、統(tǒng)一作答工具確有問題的,監(jiān)考負責及時更換。對考生故意損壞或丟失統(tǒng)一作答工具,要求重新提供的,考生應按標準支付費用。
4、考生進入考場前要嚴格進行安檢,嚴禁考生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键c不負責對考生攜帶的規(guī)定以外物品(包括手機、各種包、紙筆等物品)進行保管,只能放置在考場外,無人保管。提醒各位考生,來參加考試時,不要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任何物品。對不聽勸阻,強行帶入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五條第(一)項“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進行處理;考生擅自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作答工具確認為作弊器材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五、報考本校的考生請注意,自命題科目為《材料力學B》(科目代碼:816)、《水力學》(科目代碼:819)、《測試技術》(科目代碼:821)、《機械設計》(科目代碼:822)、《電路理論》(科目代碼:825)、《物理化學》(科目代碼:827)、《統(tǒng)計學原理》(科目代碼:861)的該場考試需要攜帶無記憶、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六、今年將統(tǒng)考科目繼續(xù)使用一題多卷,提醒各位考生認真對待。目前市場中虛假信息和資料很多,提醒考生不要購買所謂2016年“研究生試題”,以免上當受騙。
七、從2006年開始,所有作弊考生的作弊情況都記入了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和考生的人事檔案。按照規(guī)定,作弊考生通知單要寄到本人學習或工作單位,對作弊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考生還將停止其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在校學生,要堅決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21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因此提醒各位考生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譽,誠信應考,請勿作弊。
八、《刑法》修正案(九)規(guī)定了《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特別提醒考生不要心存僥幸尋求“槍手”替考,也不要充當“槍手”替他人應考,更不要參與或使用高科技設備作弊,以身試法。
九、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1—88090301;學校紀委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1—58291312。
湖南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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