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重大校研【2015】45號文件精神,結合學院招生實際情況,現(xiàn)將學院2015年在職工程碩士復試工作安排細則予以公布。
一. 復試原則:在職工程碩士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
二.復試要求及時間安排:
報考我院在職工程碩士的復試資格分數(shù)線以學校劃定的合格分數(shù)線 (總分176分)為準,我院不再進行二次劃線,實行差額選拔錄取。
(一)復試領導小組
組長:郭永彩
副組長:沈磊 劉嘉敏
成員:周大秋 陳剛 溫志渝 龔衛(wèi)國
秘書:楊利平
學院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3人。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下開展復試工作。
(二)復試內容
1.復試包括兩部分:專業(yè)基礎課考試+綜合面試
2.專業(yè)基礎課考試時間:2016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考試地點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考試科目:微型計算機原理、電子技術基礎(二選一)。上線考生一旦確認考試科目,便不得隨意更改。
3.綜合面試時間:2016年1月10日下午3:00開始;地點:A區(qū)主教1212辦公室;面試內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包括專業(yè)知識、綜合素質能力以及外語水平等,面試滿分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
(三)錄取辦法
我院根據(jù)考生的最終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最終錄取名單??忌某踉嚦煽兣c復試成績加權作為考生的最終綜合成績。
最終綜合成績 = 初試成績(GCT分數(shù)/4)×60% + 復試筆試成績(專業(yè)基礎課考試分數(shù))×12% +復試面試成績×28%
三.復試監(jiān)督與復議
1.實行責任負責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2.學院將于2016年1月14日左右在學院網(wǎng)站和重慶大學研究生院網(wǎng)站對參加復試考生的所有成績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在此期間,學院工程碩士招生復試領導小組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jīng)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學院工程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報學校研究生院復議。
未盡事宜,由光電工程學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負責解釋,電話:023-65102093。
重慶大學光電工程學院
2016年1月4日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