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注“☆”的為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
請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于2016年1月12日至1月13日到區(qū)人才服務中心(金豐南大街6號人才市場三樓北側)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明材料:
考生須提供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
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省統(tǒng)一組織選聘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所在縣(市、區(qū))組織部門確認其“村官”身份的相關證明。
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和材料須現(xiàn)場交驗原件。
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如因證件、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3、原則上須本人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如考生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面試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審,受委托人需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5、請考生隨時關注鹽城市大豐區(qū)人社網發(fā)布的信息,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聯(lián)系電話:鹽城市大豐區(qū)人事考試中心 0515-83929210
鹽城市大豐區(qū)部分事業(yè)單位2015年下半年招聘筆試成績公示:
http://www.jsdflss.gov.cn/zxzx/tzgg/tz/1722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