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
來源:湖北省財政廳 閱讀:733 次 日期:2016-01-15 09: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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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林區(qū)人社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 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24號)精神,我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6年9月舉行?,F(xiàn)就考務日程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2.高級資格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會計專業(yè)職務試行條例》和《湖北省會計系列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規(guī)定的相關條件。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f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根據(jù)我省會計人員的實際情況,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準范圍內,達到我省評審有效使用標準的,取得我省評審有效的成績證明,在省內兩年內可參加一次評審。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fā)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報名程序

我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

(一)中級報名程序

中級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3日—10日、3月29日—30日。上述時段內每天8:00-20:00受理網上報名,雙休日照常辦理。

1.報名準備。報名考生應持有中國銀聯(lián)所支持的銀行卡,并開通網上支付功能。考生需提前準備好電子登記照片。照片文件類型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寬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過10KB。照片應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藍、紅、白色底)證件電子照,照片必須清晰完整。照片需顯示雙肩、雙耳、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guī)則手機照等。因上傳照片不符合要求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不承擔相關責任。

2.登錄網站。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kzp.mof.gov.cn)和“會計行業(yè)管理網”(網址:http://www.acc.gov.cn),了解報名程序及注意事項,對照報名條件,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后,進入“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

3.填報信息。按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逐步操作,如實填寫每項報名信息并仔細核對,按系統(tǒng)要求上傳準備好的電子照片,設置登錄密碼,并牢記“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忌鷳凑諘嫃臉I(yè)資格證屬地選擇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不能跨地區(qū)報名。信息填報后,打印《報名信息表》,并在表上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4.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地人社職改部門負責。省直考生到省會計考辦,由省人社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其他考區(qū)考生由所在地人社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為網上報名日期內的工作時段,具體請向所在市、州人社職改部門咨詢。審查時,考生本人應提交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的《報名信息表》、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復印件無效)。審查通過后,由審查人在《報名信息表》上簽名并加蓋公章。本次考試不受理中介機構或他人代理報名。

有關部門在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時,應嚴格對照報名條件,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5.信息確認。考生持審核通過的《報名信息表》到報名所在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網上報名信息審核確認。

6.網上繳費。網上報名信息審核確認成功后,考生重新登錄報名網站,在網上報名時段內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繳費時請考生慎重操作,謹防出錯。

7.準考證打印。中級考生應于2016年8月29日至9月7日期間每日8:00至20:00,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kzp.mof.gov.cn)和“會計行業(yè)管理網”(網址:http://www.acc.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應采用激光打印機打印,照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須清晰無誤。

考生必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和從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的紙質準考證,嚴格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考場和其它要求參加考試,不得自行修改準考證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變更準考證的字體、式樣、照片等,準考證正面、背面不得載有任何其它信息。

(二)高級報名程序

高級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3日—10日、3月29日—30日。上述時段內每天(含雙休日)8:00-20:00受理網上報名。本年度高級資格報名實行報考資格后審,報名時無需資格審查和信息確認,網上繳費后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報名準備、登錄網站、準考證打印時間和要求等同中級報考。

(三)報名注意事項

1.考試報名前,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相關文件要求,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考;報考人員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報考人員不能同時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繳納報名費并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逾期則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可在報名期間內上網自行修改,一旦繳費確認后,不能再改動報名信息。

2.報考人員應對通過網上輸入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并根據(jù)相應報名條件進行認真核對,符合條件的才能報考。采取弄虛作假、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將根據(jù)《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并通報所在單位(學校),記入會計人員誠信檔案。

五、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

(一)考試時間

我省2016年中級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高級資格實行紙筆考試。

1.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中級資格 考試批次及方式
9月10日 (星期六) 9:00-11:30 財務管理 第一批次無紙化
14:00-16:30 經濟法
9月11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14:00-16:30 財務管理 第二批次無紙化
9月12日(星期一) 9:00-11:30 經濟法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2.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考試時間為9月11日9:00-12:30。

2.考務日程

(1)2016年3月31日前,公布考務日程,完成本地區(qū)2016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2)2016年8月5日前,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高級)》和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批次表。

(3)2016年9月5日前,市、州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考務培訓,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省會計考辦值班電話:027-87313587。

(4)2016年9月10日-12日組織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

(5)2016年10月15日前,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qū)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全國會計考辦(分送財政部會計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司)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同時報送評卷數(shù)據(jù)(光盤)。

在2016年網上評卷過程中,繼續(xù)排查雷同試卷,對疑似雷同的試卷,組織專家進行甄別、判定;情況屬實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

(6)2016年10月25日前,公布考試成績??荚嚦煽児己?0日內,如考生對分數(shù)提出疑義,可向所在市州考試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后,向其提供相關科目的具體分值。

六、考場設置

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設置考場。我省2016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考場設在武漢市,中級考試考場全部設在省轄市州以上中心城市??紙鲈瓌t上應設置在通過了省會計從業(yè)資格無紙化考試測試的考點。實行無紙化考試后,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中級考點不再合并,考場分別設在當?shù)胤蠗l件的考點。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在組織考試報名時,要嚴格執(zhí)行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按照會計人員管理的“屬地原則”等要求,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二)各地要高度重視考試安全保密工作。一手抓考試試卷的安全保密,一手抓考生報名信息等資料的安全保密。要加強教育和檢查,嚴格落實試卷保密場所、保管程序等方面的規(guī)定要求,配發(fā)到各地的保密u-key要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凡泄露考試工作信息,包括考生報名相關信息的,均要嚴肅處理,追究責任。

(三)對于報名、考試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和省會計考辦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處理。如遇特殊情況,各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及時向省會計考辦請示后處理。

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精心做好各項考務工作,確保2016年度考試任務圓滿完成。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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