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和江蘇省以及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相關文件要求,為了保證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全面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實際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我院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考慮考生思想政治、業(yè)務素質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yōu)選拔,確保質量。
二、復試組織
1.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書記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副院長擔任,成員由教授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組成,秘書由科研與研究生辦公室主任擔任。
組 長:聶銳 董靖
副組長:黃國良
成 員:周敏 曹慶仁
秘 書:吳秀芹
2.復試專家小組3-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辦事公正、教學經驗豐富、無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教師組成。
三、復試時間與地點:
1.筆試時間:2016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
2.面試時間: 2016年1月16日下午 2:00開始
筆試及面試地點:南湖校區(qū)管理學院四層
四、復試方式、內容及程序
1.復試方式: 筆試與面試相結合
2.復試內容:
(1) 專業(yè)課筆試(滿分100分,閉卷,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科目:管理學
(2) 綜合素質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外語水平、政治素質、專業(yè)知識結構和能力、報考工程領域的工程實踐相關知識,包括生產管理、工藝、設備和技術應用;考生所在單位(企業(yè))生產中的主要工藝、設備和生產過程的技術分析;碩士階段的學習計劃和研究設想等(滿分100分)。
3.復試程序
(1)考生出示有效證件和研究生院蓋章的《復試準考證》,得到組長同意后開始復試。
(2)考生用英語作自我介紹,時間3-5分鐘。
(3)復試小組成員就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事業(yè)心、責任感、人文素養(yǎng)等即時進行提問。
(4)考生即時回答復試小組成員提出的問題。
復試時考生必須隨身攜帶二代身份證和研究生院蓋章的《復試準考證》,否則不能參加復試。
五、錄取辦法
1. 復試結束后,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復試成績,確定錄取的建議名單。
2.無故不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3.凡復試成績不合格((筆試+面試)總成績低于120 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4.錄取結果上報學校研究生院審核。
六、本方案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管理學院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