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考試招生實施方案
來源:滄州職業(yè)技術學院 閱讀:714 次 日期:2016-01-18 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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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冀教學〔2015〕25號)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對2016年普通院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具體要求,我院2016年繼續(xù)單獨考試招生,報考我院學前教育、醫(yī)藥衛(wèi)生大類、裝備制造大類、電子信息大類、土木建筑大類、財經商貿大類、農林牧漁大類、旅游大類、交通運輸大類和文化藝術大類中專業(yè)的考生,具體考試安排見相關牽頭院校實施方案。其它專業(yè)由我院實行單考單招,具體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導思想

(一)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文件精神,以組織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為契機,探索多元化選拔方式。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文化素質+職業(yè)適用性測試”的評價方式,努力提高測評手段。

(三)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在考試內容和評分標準上突出對考生各方面素質的評價,并根據專業(yè)特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專業(yè)潛質的人才。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滄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單考單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領導、部署和實施單考單招各項工作。

(二)辦公室及各小組工作職責

“滄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單考單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辦,負責我院單考單招各項工作的組織和實施,負責組織協調聯考單招院校、考點,共同組織完成聯考單招工作。辦公室下設命題組、考務組、閱卷組、數據組、財務組、紀檢監(jiān)察組、后勤保障組和安全保衛(wèi)組。

1.考務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場落實;負責考務用品的準備;負責確定監(jiān)考人員及監(jiān)考人員的培訓;負責文化考試和職業(yè)適應性測試的安排組織的工作。

2.命題閱卷組

主要職責:負責文化考試試題和職業(yè)適應性測試試題的命制;負責制定科學合理的答卷評判標準及評卷。

3.數據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試成績的錄入、統計和報送。

4.紀檢監(jiān)察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試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guī)定與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報,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后勤保障組

主要職責:負責及時匯總考生繳費數據;負責考務工作相關費用的審核、支出;負責考試期間的物資、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6.安全保衛(wèi)組

主要職責:負責試卷和題庫轉遞、保管安全;負責考試期間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保障;負責校內外車輛調度。

7.網絡信息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試前、考試后、錄取前、錄取期間、錄取后的信息發(fā)布工作。

三、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參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含對口類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

(三)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四、報考辦法、繳費及準考證的發(fā)放

(一)填報志愿時間為:2016年3月10日10時至14日10時(全省統一時間)

(二)報考方式:考生可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hebeea.edu.cn)點擊進入“河北省普通高職單招考生志愿填報系統”進行志愿填報。考生應認真閱讀省教育廳、考試院有關單招規(guī)定和院校單招簡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規(guī)定和要求填報志愿。

(三)繳費時間及金額: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后,在2016年3月15日—4月8日進行繳費,繳費金額150元。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高職單招資格。

(四)繳費方式:考生可到河北省內各銀行電匯繳費,開戶名稱:滄州職業(yè)技術學院;開戶行:建設銀行滄州住房城建支行;賬號:13001695908050504232-0003,請務必在備注欄注明:考生號和考生姓名??忌部蓱{考生號到我院財務處現場繳費。

(五)準考證的發(fā)放

完成繳費的考生于4月8日8:30-16:30到學院招生辦(實習實訓樓A座110)領取。領取準考證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報考證(由報名點出具的加蓋公章確認的報考證)。

3.交費收據。

4.應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需提交帶有所在學校公章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單。

5.符合免考條件的考生需提交獲獎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命題、考試與評卷

(一)命題

1.命題組成員:由我院選派專家和行業(yè)企業(yè)專家組成命題組,采取封閉式命題方式。試卷的印刷、運輸、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河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2.命題依據:文化知識考試命題內容主要依據《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大綱》命題。

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命題內容主要依據我院所開專業(yè)的培養(yǎng)目標、職業(yè)能力、職業(yè)素質等要求命題。

(二)考試

1.考試時間

考 試 時 間 科 目 備 注
4月9日 8:30-11:00 文化知識考試  
14:00-16:30 職業(yè)適應性測試  

2.考試地點

具體考場見準考證。

3.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分文化知識考試和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滿分750分。其中文化知識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一張卷,每科120分,共計36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390分。

(1)普通高中生

參加2016年高職單招的普通高中生可使用折算后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代替文化考試成績(考生須在填報志愿時選擇“使用學考成績”項)。對應分值為: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缺考科目按零分計。如考生不認同折算后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須參加我院組織的文化考試,考試成績作為最終成績計入總分。普通高中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其成績作為職業(yè)技能成績計入總分。

(2)對口考生

參加2016年高職單招的對口考生可直接使用對口專業(yè)成績代替職業(yè)技能成績(考生須在填報志愿時選擇“使用對口專業(yè)成績”項)。其中旅游大類直接使用對口相應專業(yè)考試成績,醫(yī)藥衛(wèi)生大類使用對口醫(yī)學類專業(yè)成績,裝備制造大類使用對口機械類專業(yè)成績,電子信息大類使用對口計算機或電子電工類專業(yè)成績,土木建筑大類使用對口建筑類專業(yè)成績,財經商貿大類使用對口財經類專業(yè)成績,農林牧漁大類使用對口農林或畜牧獸醫(yī)類專業(yè)成績。如考生不使用對口專業(yè)成績或跨專業(yè)類或者無相應對口類專業(yè)成績,須參加我院組織的職業(yè)適應性測試,考試成績作為最終成績計入總分。對口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文化知識考試,其成績作為文化成績計入總分。

(3)其他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文化知識考試和職業(yè)適應性測試。

免試條件和免試成績折算辦法: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yè)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yè)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只能申請與所獲獎項相同或相近的專業(yè),有免試意向的考生須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關證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請,院校批準后將免試名單在本校網站上公示10個工作日,然后報省教育考試院集中公示,免試考生成績按750分計算,錄取備案時報省教育考試院。

(三)評卷

1.評卷組成員:選拔政治可靠、責任心強、業(yè)務水平高的專業(yè)教師組成評卷組,實行責任制,采取封閉式流水評卷方式。

2.評卷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實施全程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確??荚囋u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績公布與復核

考生可于4月12日登錄我院官方網站(http://www.czvtc.cn)查詢考試成績。如考生對成績有異議,請在3日內向我院招生辦提出復核申請。

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

1.聯考單招錄取規(guī)則:聯考單招一志愿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專業(yè)大類中選報五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報六個專業(yè),同時投給五所院校,由院校審核提出擬錄取意向,省考試院依據考生志愿順序確定錄取院校。

2.單考單招錄取規(guī)則:按總分由高到低錄取。

3.同分考生處理:同等分數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較高的考生。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相同的,按語數外順序比較單科成績,擇優(yōu)錄取,若單科成績均相同,則全部投檔。

4.缺考處理:文化水平考試(免試、折算學生除外)、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對口考生使用專業(yè)技能成績的除外)有一項缺考不予錄取。

5.二志愿錄取辦法:二志愿錄取時我院認同聯考單招考試成績和其他院校單考單招考試成績。

擬錄結果報省教育考試院,以考試院備案為準。

(二)時間安排

2016年高職單招錄取備案工作全部通過遠程網,在“高職單招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

3月15日9時至16日9時,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通過“高職單招信息管理系統”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

4月14日,上報考生成績;

4月17日9時至17時,單招院校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按要求通過“高職單招信息管理系統”下載一志愿考生體檢和成績信息;

4月18日至20日12時,一志愿擬錄??;

4月20日12時前,單考單招院校調整專業(yè)計劃并上傳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擬錄取院校和專業(yè));

4月20日14時至21日8時,省教育考試院匹配處理;

4月21日9時至22日8時,院校下載、確認,調整專業(yè)計劃并上載確認結果;

4月22日9時至23日12時,一志愿網上錄審備案;

4月23日14時至17時,編制征集計劃;

4月23日20時至24日16時,進行二志愿征集,擬參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屆時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填報;

4月25日至26日,院校下載二志愿考生體檢和成績信息,進行擬錄?。?/P>

4月27日至28日,院校到省教育考試院進行二志愿錄取備案。領取新生錄取名冊,同時面報密封后的成績光盤、違規(guī)處理情況材料(加蓋本校公章),實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的院校還需攜帶免試錄取庫和錄取名單(加蓋本校公章)。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可提前至25日到省教育考試院辦理相關備案手續(xù)。

(三)畢業(yè)生待遇

1.參加單獨招生考試被錄取的考生享受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統一注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

2.修業(yè)期滿,達到畢業(yè)要求,頒發(fā)國家教育部網上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茖W歷證書”。

七、新生報到及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對違反規(guī)定者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其他工作要求

1.實施高考“陽光工程”。在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中關于“十公開”和“六不準”的規(guī)定。

2.命題

參加命題工作的人員不得公開其命題人員或其他命題人員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關命題工作的文件、內容或情況。凡違反者,取消其命題人員資格,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評卷

評卷人員不得將答卷、評卷及統分的文件、資料等帶出工作場所,評卷情況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冊,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績。凡違反者,取消其評卷人員資格,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紀檢監(jiān)察

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參與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協調、組織、實施、公示和上報的全過程,監(jiān)督檢查各項工作,保證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

九、聯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qū)九河西路

郵政編碼:061001

聯系電話:2050897 212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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