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人員必須攜帶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面試,否則以棄權對待,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人員要遵守紀律,按面試程序和要求參加面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規(guī)定,影響面試。
三、面試人員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進入候考室抽簽,按抽簽順序參加面試。抽簽完畢密封前到達候考室的,簽號按崗位已抽簽號順延。簽條密封后仍未到達候考室的視為自動棄權。面試人員在候考過程中不得隨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攜帶、使用各種通訊工具。
四、考生進行面試答題和技能測試只準報本人崗位和抽簽順序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員透露本人的姓名、準考證號、工作單位等信息,不準穿戴有職業(yè)特征的服裝、飾品,違者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五、技能測試所需用品用具由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統(tǒng)一提供,個人可攜帶適宜技能測試的服裝、鞋子,技能測試開始前安排更換。
六、面試人員面試答題及技能測試結束后,應立即離場,由工作人員引領到休息室等候,休息期間不準隨意離開休息室,更不得向未接觸試題的人員透露題目內容,否則責任自負。面試答題與技能測試全部結束后,統(tǒng)一宣布成績,然后領取個人物品離開考點。
中共淄博市委組織部
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