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一)筆試
筆試按照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教師招聘筆試服務方案>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實施。
1.考試科目
中小學共用崗位語文、數(shù)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初中社會、初中科學、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體育以及小學語文、小學數(shù)學、小學英語、學前教育等崗位考生須參加《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兩門科目的考試。
中學崗位財會、機械、建筑、汽修和小學崗位特殊教育須參加《教育基礎知識》的考試。
2.考試內容:
(1)教育基礎知識(教育理論及應用)。根據(jù)中學(中學崗位、中小學共用崗位)、小學、幼兒園崗位的不同要求,分別命制試題。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等。
(2)學科專業(yè)知識(學科知識與教學)。包括所報考對應層次學科教學內容、高等師范教育對應學科內容(含教材教法)等,中小學共用崗位中的語文、數(shù)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體育均以高中學段教師崗位要求命制試題。
具體考試內容請參考浙江教育考試網(wǎng)公布的浙江省教師招聘考試各學科《考試說明》。
3.考試地點
諸暨市職教中心
4.考試時間
2016年4月16日
5.有關說明:
(1)報考人數(shù)不足3人的崗位不開考,允許報考該崗位的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轉報相近專業(yè)崗位,其他人員不再轉報。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16年4月15日,憑《核對單》和本人身份證到浣東北路51號一樓大廳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3)考生在考前30分鐘到考點,提前15分鐘進考場。
(4)參加一門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總成績按卷面分數(shù)計算。參加兩門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學科專業(yè)知識》×70%+《教育基礎知識》×30%。
(二)面試
1.面試入圍人員確定:各崗位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總成績相同現(xiàn)象的,均確定為入圍人員;參加筆試人數(shù)不足1:2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分值:面試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試具體辦法、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