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相關院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系主任為成員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單獨招生考試、錄取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單獨招生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小組:
(一)單獨招生辦公室:由分管招生就業(yè)工作的副院長任主任,學院黨辦、院辦主任、宣傳部長、招生就業(yè)處長、現(xiàn)代教育技術中心主任為成員,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單獨招生的各項工作,包括單獨招生宣傳、報名、信息核準、報名資格審查、新生錄取,辦理錄取手續(xù),數據上報等工作,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yè)處。
(二)命題、考試小組:由分管教學副院長任組長,人事處長、院長助理、學生處長、教務處長、科研處長、實訓中心主任為成員,負責筆試試題的保密、考務、閱卷、評分、復核;負責面試方案制定,測試、評分和復核;負責專業(yè)技能測試方案制定、測試、評分、復核工作;負責特長測試方案的制定,測試、評分、復核工作。
(三)后勤服務、安全保衛(wèi)小組:由分管后勤、保衛(wèi)工作副院長任組長、后勤產業(yè)處長、保衛(wèi)處長為成員,負責后勤保障、試卷的安全保衛(wèi)和考場秩序維護工作。
(四)紀檢監(jiān)察小組:由學院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副書記、監(jiān)審處長為成員,負責招生錄取全過程的紀檢監(jiān)督,試題、試卷的保密監(jiān)督工作,保證錄取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則
(一)嚴格遵循科學、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二)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的原則。
(三)凡當年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報考者,不得參與當年單獨招生考試工作。
三、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一)普通類、技能類、藝術類、特長類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專業(yè)名稱 | 普通類 | 技能類 | 藝術類 | 特長類 | 學費 | |||||
計劃 | 考試模式 | 科 類 | 計劃 | 考試模式 | 計劃 | 考試模式 | 計劃 | 考試模式 | (元/生.年) | |
園藝技術 | 10 | 文化考試+面試 | 農林牧漁類 | 20 | 文化考試+技能測試 | 40 | 文化考試+特長測試 | 3700 | ||
食品營養(yǎng)與檢測 | 10 | 輕紡食品類 | 15 | 4100 | ||||||
應用化工技術 | 10 | 輕紡食品類 | 15 | 4100 | ||||||
建筑工程技術 | 30 | 土木水利類 | 35 | 4100 | ||||||
工程造價 | 10 | 土木水利類 | 10 | 4100 | ||||||
城鄉(xiāng)規(guī)劃 | 10 | 土木水利類 | 10 | 5400 | ||||||
工程測量技術 | 10 | 土木水利類 | 10 | 4100 |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10 | 土木水利類 | 15 | 4100 |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10 | 加工制造類 | 10 | 4100 |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30 | 加工制造類 | 35 | 4100 | ||||||
數控技術 | 10 | 加工制造類 | 10 | 4100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10 | 加工制造類 | 20 | 4100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25 | 信息一類 | 25 | 4100 | ||||||
電信服務與管理 | 10 | 信息二類 | 10 | 4100 |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10 | 信息二類 | 20 | 4100 | ||||||
現(xiàn)代教育技術 | 10 | 信息一類 | 10 | 4100 | ||||||
包裝工程技術 | 10 | 信息二類 | 10 | 4100 | ||||||
數字圖文信息技術 | 10 | 信息二類 | 10 | 4100 | ||||||
印刷傳媒技術 | 10 | 信息一類 | 20 | 4100 | ||||||
出版商務 | 10 | 財經商貿類 | 10 | 4100 | ||||||
會計 | 25 | 財經商貿類 | 40 | 3700 | ||||||
物流管理 | 10 | 財經商貿類 | 10 | 3700 | ||||||
旅游管理 | 10 | 旅游服務一類 | 10 | 3700 | ||||||
投資與理財 | 10 | 財經商貿類 | 10 | 3700 | ||||||
英語教育 | 20 | 公共管理與服務類 | 20 | 3700 | ||||||
商務英語 | 10 | 財經商貿類 | 10 | 3700 | ||||||
文秘 | 10 | 公共管理與服務類 | 10 | 3700 | ||||||
音樂教育 | 藝術類 | 2 | 8 | 文化考試+藝術專業(yè)測試 | 5000 |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5 | 藝術類 | 3 | 17 | 5900 | |||||
影視動畫 | 5 | 藝術類 | 3 | 17 | 5000 | |||||
學前教育 | 40 | 公共管理與服務類 | 30 | 3700 | ||||||
合計 | 400 | 468 | 42 | 40 |
(二)特長類招生項目及計劃
項目 | 美術 | 器樂 | 聲樂 | 舞蹈 | 田徑 | 球類 | 合計 |
計劃 | 15 | 5 | 5 | 5 | 5 | 5 | 40 |
注:1.特長類考生可填報學院當年單獨招生公布的所有專業(yè)。
2.招生專業(yè)、計劃以省考試院公布為準。
四、報名條件
(一)已參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對口高考統(tǒng)一報名并取得考生號的普通高中、中職考生。
(二)身體健康??忌仨毞稀镀胀ǜ叩葘W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
(三)報考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從普通類、技能類、藝術類、特長類中,選擇確定一個報考類別,每名考生限報一個類別。
1.普通類: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
2.技能類:中職類考生(包括職高)。
3.藝術類:普通美術類、音樂類考生。
4.特長類考生:
(1)器樂:熱愛樂器,有一定的演奏基礎,能夠完整地演奏中外樂曲。
(2)舞蹈:具有一定的舞蹈基本功,能完整表演中國古典舞、中國民族民間舞的劇目。
(3)聲樂:熱愛歌唱,有一定的聲樂基礎,能夠完整地演唱中外藝術作品。
(4)美術:初中以上(含初中)階段獲得市(州)、縣級及以上榮譽表彰、獎勵或參加省美術統(tǒng)考成績上專科控制線者。
(5)田徑、球類:獲得國家三級運動員(含三級)以上證書,在市(州)、縣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名次者。
五、報名方式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通過南充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上的單獨招生報名系統(tǒng)報名(學院網址http://www.nczy.com),也可到我院招生辦公室現(xiàn)場通過網絡報名。
(二)每位考生填報兩個專業(yè)志愿,同時應填是否同意調配志愿。
(三)報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須及時打印《南充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報名表》,并貼照片以及誠信簽名。
六、資格審查
考生經學院資格審查合格,并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再領取準考證,參加學院組織的考核。
考生報名資格審查時須提交以下材料并完清下列手續(xù):
(一)《南充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報名表》;
(二)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并收取復印件一份;
(三)繳納130元報名考試費。考生可以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柜臺轉帳交費(轉賬時請備注學生姓名),學院開戶名稱:南充職業(yè)技術學院,賬號:51001736236051501520,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也可直接到學院財務處交費,繳費咨詢電話:0817-3540765;
(四)若考生具有相關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技能等級證書或其它材料),須帶原件,并收取復印件一份;
(五)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兩寸)4張;
七、考試
2016年單獨招生考試科目及總分
文化考試 | 面試 | 專業(yè)技能測試 | 藝術專業(yè)測試 | 特長測試 | 合計 | |||
語文 | 數學 | 外語 | ||||||
普通類 | 100 | 100 | 100 | 150 | 450 | |||
技能類 | 100 | 100 | 100 | 150 | 450 | |||
藝術類 | 100 | 100 | 100 | 150 | 450 | |||
特長類 | 100 | 100 | 100 | 150 | 450 |
2016年單獨招生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表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 | 9:00-11:30 | 文化考試 |
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 | 13:00-18:00 | 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藝術專業(yè)測試特長測試 |
(一)普通類
1.考試模式:文化考試+面試
2.文化考試:
(1)試題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命題,學校自行組織考試閱卷。
(2)考試試題和科目:普高類試題,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合卷,每科均為100分,總分300分。
(3)考試形式閉卷考試,考試時間150分鐘。
3.面試:學院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面試,面試總分150分。(面試的具體方案另行通知)
(1)面試主要內容包括:綜合素質和公共技能。綜合素質主要考查考生的表達能力、心理素質、思辨能力和禮儀等基本素質。公共技能主要考查考生的職業(yè)傾向和社會適應能力。
(2)考生可展示獲獎證書及材料,如:榮譽證書、社會實踐證明等。
(二)技能類
1.考試模式:文化考試+專業(yè)技能測試
2.文化考試:
(1)試題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命題,學校自行組織考試閱卷。
(2)考試試題和科目:中職類試題,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合卷,每科均為100分,總分300分。
3.專業(yè)技能測試:學院組織專家按照相關專業(yè)從業(yè)要求,對考生專業(yè)技能進行測試,總分15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具體方案另行通知)
(1)專業(yè)技能主要考查考生所學專業(yè)應該掌握的基本專業(yè)技能。
(2)考生可展示獲獎證書及相關資料,如:榮譽證書、社會實踐證明等。
(三)藝術類、特長類
1.考試模式:文化考試+藝術專業(yè)測試或特長測試
2.文化考試:
(1)試題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命題,學校自行組織考試閱卷。
(2)考試試題和科目:普通高中考生普通類試題,中職和職高考生中職類試題,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合卷,每科均為100分,總分300分。
3.藝術專業(yè)測試或特長測試:(藝術專業(yè)測試或特長測試的具體方案另行通知)
(1)報考藝術、特長測試的考生,均須參加我院組織的藝術專業(yè)測試或特長測試,方可取得藝術專業(yè)或特長成績。
(2)參加藝術專業(yè)測試或特長測試的考生,須憑相關證明材料、作品參加測試;樂器特長考生須自帶樂器。
(3)學院組織專家對特長類考生所填報項目進行藝術專業(yè)測試或特長測試,總分150分。
八、考試違紀違規(guī)處理
考試中考生有違紀、舞弊行為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與考試相關規(guī)定處理。
九、錄取
(一)考生的報名資格意見和體檢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采集的信息。
(二)文化考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相加為普通類考生的總成績;文化考試成績與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相加為技能類考生的總成績;文化考試成績與專業(yè)測試成績相加為藝術類考生總成績;文化考試成績與特長測試成績相加為特長類考生的總成績;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顧政策。
學院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普通類、技能類分專業(yè)劃定控制線,藝術類按普通和中職類分專業(yè)分別劃定控制線,特長類按普通和中職類分特長項目分別劃定控制線。
(三)在控制線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根據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錄滿的專業(yè)在第二志愿自由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四)錄取過程中若出現(xiàn)報考人數與專業(yè)計劃不平衡,學院按照實際報考學生情況在計劃范圍內平衡各專業(yè)計劃。
(五)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六)擬錄取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若要放棄錄取,則應在2016年4月11日17:30前將考生及家長簽字的放棄錄取申請、準考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交到或傳真至學院招生辦公室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xù)(招辦傳真:08172702232),逾期責任自負。
(七)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如有考生申請放棄錄取,則在未錄取的控制線上考生中,擇優(yōu)補充錄取。
(八)公示期滿后的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手續(xù)辦理完畢后,學院向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十、其它事宜
(一)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新生一視同仁。
(二)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錄取,若考生未被錄取,則仍然可以參加普通高考及錄取。
(三)考生被學院錄取后不得轉專業(yè),不得轉入其它學校。
十一、時間安排
(一)2016年2月20日—3 月15日24:00前,考生在學院網站單獨招生專欄或到學院進行單獨招生考試報名。
(二)2016年3月18日,學院到省教育考試院核準考生基礎信息。
(三)2016年3月21日至25日,學院在網站上公布擬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
(四)截止2016年3月25日17:30,公布名單內考生到學院提交相關材料,學院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審查合格的考生在簽訂《考生承諾書》后領取準考證并熟悉考場。
(五)2016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考生在學院參加筆試。3月26日下午13:00-18:00,考生參加面試或技能測試。
(六)2016年3月31日,考生可在學院招生網站上查詢本人成績。
(七)2016年3月31日-4月1日,凡對成績有疑問需復查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到學院監(jiān)審處辦理復查手續(xù),逾期不予辦理(聯(lián)系電話:0817-2706866)。
(八)2016年4月5日,學院在網站上公布各類別控制線。
(九)2016年4月5日-11 日,在學院網站上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
(十)2016年4月12日,學院將錄取考生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xù),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十二、新生注冊和復查
(一)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到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考生被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本方案由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三、聯(lián)系方式
南充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處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區(qū)小龍宏發(fā)路94號
郵政編碼:637131
聯(lián)系電話:0817-2702232 2706598
網址:http://www.ncz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