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5年吉安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選崗等程序,擇優(yōu)招聘以下101位同志〔詳見《吉水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聘用人員及崗位表》(附件1)〕到縣各有關事業(yè)單位工作。
各有關單位接通知后請及時將聘用人員信息分別用電腦按附件1中順序錄入《吉安市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附件2,一式4份,同時發(fā)電子版至jsrsjsyg@qq.com)、用黑色碳素筆工整地填入《吉安市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附件3,一式1份)于2016年2月2日前報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審批后,憑《吉安市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辦理上編、工資審批等手續(xù)。受聘人員上崗后應與聘用單位的法定代表簽訂為期5年的聘用合同(一式4份)(《聘用合同書》及附件2、附件3等相關表格可在吉水縣政府信息網www.jishui.gov.cn“信息公開”欄“考錄招聘”專題中本通知的電子版中下載)。聘用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1日止。其中,試用期為12個月,從2016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1日止。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的,五年合同期限內,不能跨鄉(xiāng)(鎮(zhèn))和縣、市調動。試用期和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聘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可續(xù)簽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報到后,各用人單位要盡快為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手續(xù),否則將緩辦工資審批等手續(xù)。
吉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22日
附件:
1.吉水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聘用人員及崗位表詳情請參考:http://www.jishui.gov.cn/xxgk/rsxx/krzp/201601/t20160125_2288176.html
2.吉安市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
3.吉安市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
4.吉水縣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