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內 容 | 負 責 單 位 |
2015年11月22日 | 各校公布自主測試方案 | 各有關高校 |
2016年1月16日、17日 | 全市統(tǒng)一文化考試 | 市教育考試院各區(qū)(縣)考試招生機構、考點 |
2月1日 | 公布春招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及最低錄取資格線 | 市教育考試院 |
2月23日9:00—24日16:00 | 考生網上登記復核春招統(tǒng)考成績 | 市教育考試院 |
2月29日12:00起 | 考生網上查詢春招統(tǒng)考成績復核結果 | 市教育考試院 |
3月1日10:00—4日16:00 | 考生登錄“上海招考熱線”進行參加高校自主測試確認 | 市教育考試院各有關高校 |
3月9日 | 各校公布自主測試資格線、時間和地點,以及參加測試考生名單。已在“上海招考熱線”網上確認參加報考高校自主測試,并達到報考高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還需根據有關高校的要求,于3月9日—10日,登錄高校網站,按高校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和方式,進行自主測試考試時間的選擇與確認。(具體內容詳見有關高校網站)。 | 各有關高校 |
3月12日、13日 | 各校組織自主測試 | 各有關高校 |
3月15日上午 | 各校公布自主測試成績并開始錄取 | 各有關高校 |
3月16日下午—22日 | 各校網上公示預錄取和候補資格考生名單 | 各有關高校 |
3月23日9:00-12:00 | 考生(狀態(tài)①—④)選擇一個專業(yè)進行錄取確認或候補資格確認 | 各有關高校 |
3月23日15:00前 | 取得兩個候補資格的考生(狀態(tài)⑤)進行候補資格確認 | 各有關高校 |
3月23日15:00后 | 未完成計劃高校預錄取已確認候補資格考生并在本校網站公示 | 各有關高校 |
3月24日9:00-12:00 | 被預錄取的候補資格考生到預錄取高校進行錄取確認。其中,同時獲得預錄取資格和候補資格的考生(狀態(tài)③),若選擇候補資格確認,但未被候補專業(yè)預錄取,可回原預錄取專業(yè)進行錄取確認。 | 各有關高校 |
3月25日 | 錄取結束 | 各有關高校 |
注:考生須攜帶春招文化統(tǒng)考成績單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錄取確認和候補資格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