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經州委組織部同意,西雙版納州總工會決定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shù)
本次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科員),具體崗位:辦公室文秘。
二、選調范圍
西雙版納州符合公開選調資格條件要求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三、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yè),品德優(yōu)良,作風正派,身體健康,熱愛工會工作。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的科員,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2013年1月以前參加工作),基層公務員工作經歷2年以上。
(三)有較強的理論功底和文字表達能力,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能熟練操作運用電腦,熟悉辦公室業(yè)務。
(四)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其他不宜辦理選調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2016年2月1日)。通過《西雙版納報》、西雙版納黨建網、西雙版納州政務網和公文交換系統(tǒng)向社會發(fā)布選調信息。
(二)報名(2016年2月15日至2月19日)。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形式。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填寫《西雙版納州總工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可在西雙版納黨建網下載),報名表必須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并加蓋公章,交到州總工會辦公室(景洪市宣慰大道69號,州人大辦公樓一樓)。
(三)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統(tǒng)一發(fā)出考試通知。選調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1∶5,若低于規(guī)定比例,則不開考。
(四)考試(筆試和面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階段。根據(jù)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時,一并測試電腦操作技能,電腦操作技能測試結果記入面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20%。
(五)組織考察。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試綜合得分,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組織考察組,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筆試、面試成績不帶入考察。
(六)體檢和辦理調動手續(xù)。根據(jù)考試和考察情況由州總工會黨組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確定擬選調人員在州總工會和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依次替補,體檢結束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有關要求
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洹⑷稳宋ㄙt。在選調過程中,要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xiàn)象,自覺接受考試對象、紀檢部門的監(jiān)督。
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聯(lián)系電話:0691-2124515
監(jiān)督電話:0691-2146713(州第一紀工委)
附件:西雙版納州總工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西雙版納州總工會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