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三級醫(yī)院從業(yè)經歷;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6周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