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選的確定。
(1)進行技能測試的崗位。在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占40%、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shù)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末位同分的,同時進入面試。
(2)不進行技能測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shù)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末位同分的,同時進入面試。
(3)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筆試和技能測試結束后在如東人才網(wǎng)、如東教育網(wǎng)公布。
2.面試的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上微型課的形式??忌谥付〞r間、地點,按指定課題集中獨立備課后按抽簽序號在指定地點上微型課。
3.面試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