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應在體檢開始前半小時到達體檢場所,在指定的地點安靜休息,等侯編隊受檢。
二、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指揮,遵守紀律,保持體檢場所的清潔和安靜,不得大聲喧嘩。
三、考生應與體檢醫(yī)師認真配合,如實回答醫(yī)師提出的問題。
四、考生如有意見,應通過帶隊教師向當?shù)卣修k反映,不得直接與體檢人員糾纏,以免影響工作。
五、考生在檢查結束前,不得離開體檢場所。
六、考生不得向體檢醫(yī)師或其它人員探詢結果。
七、考生應如實填寫既往病史,凡隱瞞既往病史中屬《指導意見》規(guī)定為不能錄取的疾病以及有影響健康和學習的其他疾病者,以及對犯有代檢、涂改或私換《體檢卡》等舞弊行為的考生,不管任何情況,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