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考生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面試,對不按規(guī)定參加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可帶簡單生活用品和資料,如帶入手機進入候考室必須關閉手機,交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如若違規(guī),視同違紀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考生在面試前統(tǒng)一抽取面試順序號,按順序號逐個進行面試,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的,答題時間為10分鐘。
4、考生不得在候考室大聲喧嘩,在未到本人面試時間不得離開候考室,如需上衛(wèi)生間要報告工作人員,由工作人員陪同。
5、面試考生要遵守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工作人員者,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6、面試考生進入面試室后只報告自己的面試順序號,不得說出自己以及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對違反紀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7、面試結束后,考生在侯分席候分,等下一位考生面試結束后,再由工作人員引導到面試席聽取自己的面試分數(shù),面試成績當場確認簽字后,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離開面試場地,不得在面試地點逗留。